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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常见避税方法及风险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09 17:15

规则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中规则,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仅有日子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购买商品房满5年出售的,免征营业税。
避税方法:
经过合同或公证的方式进行生意,但先不到房地产买卖中心处理买卖挂号,待房产所有权满5年后,再处理过户手续,仅花少数的公证费,就可防止交纳部分营业税。
事例剖析:
本年,预备成婚的刘先生也买到了房子,房主刚刚买来不到两年就预备易手。为了躲避高额税费,房主通知他一个省钱的方法,先交一部分钱,满5年后再处理过户手续。并能够就此签个协议处理公证,避免发作价格上的变化。可是,私下买卖完结之后,此房主即刻到房地局悄然处理了挂失房本的手续,半年之后,新房本下来了,本来的房本与公证书一起失效!刘先生是房财两空!有理说不出!
律师谈论:
因为房子的权属问题仅仅是公证,卖家能够凭产权证悄然进行典当。假如卖方挂失房本,最多半年,又能够出新房本了,对买方没有确保。公证时不能公证到买方自己名下,今后不能出买方自己名的新房本。生意双方一旦发作胶葛,房产证是房子所有权的榜首依据,而购房合同归于非必须依据。此间房产证仍属卖方,买主或许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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