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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交通事故受伤可以主张误工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3 11:34
交通事故补偿是比较费事的,特别是一些补偿项目的核算。在误工费的核算上,60岁以上白叟交通事故受伤能够建议误工费吗?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了解!
60岁以上白叟交通事故受伤能够建议误工费吗
是否核算误工费的条件是原告是否具有劳作能力、是否因伤导致收入减损。劳作能力与退休年龄并没有必定的联系。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男员工的退休年龄确定为60周岁,女员工为55岁或50岁,这并不标明退休员工损失劳作能力,如果有事实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劳作能力,且因遭受人身危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作业或劳作,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损失或削减的,被认定为无劳作能力则不合理。退休准则很大程度上是劳作者的一种待遇,是宪法规则的歇息权在劳作法上的表现。在乡镇,退休员工受返聘的现象并不罕见;在广阔乡村,许多老年人还在持续劳作。因而,只需存在收入减损,均能够建议误工费。当然,在核算误工费的补偿数额时,应考虑劳作者的劳作能力和收入情况,以及损伤对劳作能力和收入多少的影响程度,酌情核算误工费。
60岁以上的老年人核算误工费有法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榜首百一十九条规则,“危害公民身体形成损伤的,应当补偿医疗费、因误工削减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人身危害补偿解说》第十七条规则,“受害人遭受人身危害,因就医医治开销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削减的收入,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膳食补助费、必要的养分费,补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十六条规则,“危害别人形成人身危害的,应当补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医治和恢复开销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削减的收入”。可见,法令和司法解说均未扫除白叟的误工费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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