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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续保押金是不是必须缴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8 17:31
车险到期之后大部分车主都会挑选续保,让车辆能够一向有稳妥维护,自己开车的时分也能愈加的定心。可是在车险续保的时分,稳妥公司会要求车主先交纳必定押金。那么,车险续保押金是不是有必要交纳?听一听听讼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解说。
车险续保押金是有必要交纳吗?不是。
1、在此提示顾客购车时首要不要随意交押金。买车时,顾客须另行交纳的费用主要有附加税、稳妥费、上牌费。如出售者代为处理稳妥、上牌、按揭借款的,只能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假如按揭借款不是由出售者供给担保的,出售者不能收取任何押金。顾客要细心检查出售者开出的每一笔费用,谨防其趁火打劫乱收费。
2、合同条款要看清楚。顾客按揭借款购车,轿车出售商供给担保时,其供给的按揭服务合同大多为其事前拟定的格局合同,条款内容往往有利于出售商本身,有的甚至在合同中设置圈套,为今后拘留顾客的钱款供给托言。顾客应当细心检查合同内容,关于不明白的或许有贰言的条款,有必要当场提出并要求出售者解说或许修正。
3、稳妥公司能够自主挑选。现在全国各地都有很多家供给车辆稳妥服务的稳妥公司,各家的费率都不尽相同,有的尽管费用差不多,但稳妥规模和免责规模及份额也不尽相同,顾客完全能够货比三家,自由挑选稳妥公司。假如不满意出售公司指定的稳妥公司,顾客有权回绝。
收“续保押金”无法令依据
关于轿车经销商向借款买车的客户收取“续保押金”这一行为,专家以为缺少法令依据:买稳妥应遵从自愿准则,向哪家稳妥公司投保、经过哪种途径投保、购买哪些商业险种,这些都是顾客的权力,经销商借代理按揭的名义收取‘续保押金’,强制顾客在按揭期间续保,首要侵犯了顾客的自主挑选权。
其次,收取续保押金是为了防控假贷危险这一说法也缺少法令依据。假使金融公司以为,典当车辆存在损毁、灭失等危险,如车主不买车损险、盗抢险等险种,金融公司能够依照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车主补足稳妥、供给新典当物或提早偿还借款。退一步说,即便收取押金是为了防控危险,那么在顾客还清车贷后,车辆现已不需要再作为典当物,关于金融公司来说已不存在相应危险,没有任何理由不交还所谓的危险押金。
至于经销商说到的“车险榜首受益人”问题,“受益人”是人寿险中特有的概念,在我国财产稳妥法令理论中,底子没有“受益人”的概念。退一步说,即便存在“车险受益人”,依据《稳妥法》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其取得稳妥补偿的次序也排在被稳妥人之后,因而,约好金融公司为“榜首受益人”的做法起不到扫除被稳妥人的法令效果。
车险续保押金是有必要交纳吗?关于车险进行续保过的人就能够清楚它的进程以及各项费用交纳都方法,依照相关要求交纳天然能够。假如您关于车险续保押金交纳的方法跟详细的法令要求有疑问,欢迎您找寻听讼网在线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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