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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督促程序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17:01
核心内容:假如被朋友借了钱,到期了朋友却没有还钱,又不想与朋友闹得太丑陋,因而不计划采取向法院诉讼的方法处理,遇到这种状况可通过催促程序处理债权债款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常识,感谢您的重视。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第192条规则的催促程序针对这类现实清楚、债权债款联系清晰的债款纠纷直接以付出令的方法加以处理,然后到达简化程序、防止诉讼的意图(现在此类案子的收费规范为500万元以下的每件50元人民币)。
当事人能够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恳求付出令,写明恳求给付金钱或许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依据的现实、依据,但须满意两个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款人没有其他债款纠纷。
二、付出令能够送达债款人。
债款人应当自收到付出令之日起15日清偿债款,或许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贰言。债款人在前款规则的期间不提出贰言又不实行付出令的,您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履行。人民法院收到债款人提出的书面贰言后,应当裁决完结催促程序,付出令自行失效,您能够申述。但若债款人对债权债款联系没有贰言,仅对清偿才能、清偿期限、清偿方法等提出不同定见的,不影响付出令的效能。
鉴于现在此类案子数量逐步增多,为了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催促程序,2000年11月13日,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催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则》,其间特别规则对设有担保的债款案子主债款人宣布的付出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联系独自提申述讼的,付出令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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