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权要求转出档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04:35
问:自己是2001年结业的硕士,留京作业,因为公司不景气把我裁了,原公司是一家计算机公司,我与该公司签订了两年半的劳作合同。但问题是把我裁人今后,我的档案还在原单位,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把我的档案转出?别的还有培养费的问题,我是否应该交?答:你被企业裁人后,现已与单位没有劳作联系。你有权利要求单位将你的人事档案搬运到你的新单位,假如你没有新的单位,原单位应该在你被裁人后的20天内将你的人事档案搬运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大街处理赋闲。这是企业的法定责任。关于培养费的问题,只需你是被解雇,不存在交纳费用的问题,相反,假如你没有找到新的作业,还存在赋闲的问题,还可以定时收取必定的赋闲救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