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12:57
工商行政复议的程序包含复议请求、复议受理、行政复议、实行四个。那么,每一个详细程序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复议请求
请求人自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请求进行方式检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议。
2、对不契合规则的行政复议请求,决议不予受理,并书面奉告请求人;对契合行政复议法规则的,但不归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请求,奉告请求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契合行政复议法规则的,且归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请求,自收到复议请求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详细行政行为不中止实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请求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请求人。
3、被请求人自收到请求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根据、根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4、复议机关法制造业安排进行书面检查,必要时向有关安排和人员查询状况,提出复议定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赞同或团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议作出前,请求人能够要求撤回复议请求,复议一起停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状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并奉告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可是延伸期限最多不超越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议,应当制造行政复议决议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请求人和被请求人。
8、行政复议决议书一经送达,即发作法律效力。
四、实行
1、请求人和被请求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议书之日起,应当实行行政复议定。
2、请求人不服行政复议决议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议的,请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复议请求
请求人自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请求进行方式检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议。
2、对不契合规则的行政复议请求,决议不予受理,并书面奉告请求人;对契合行政复议法规则的,但不归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请求,奉告请求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契合行政复议法规则的,且归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请求,自收到复议请求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详细行政行为不中止实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请求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请求人。
3、被请求人自收到请求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根据、根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4、复议机关法制造业安排进行书面检查,必要时向有关安排和人员查询状况,提出复议定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赞同或团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议作出前,请求人能够要求撤回复议请求,复议一起停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状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并奉告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可是延伸期限最多不超越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议,应当制造行政复议决议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请求人和被请求人。
8、行政复议决议书一经送达,即发作法律效力。
四、实行
1、请求人和被请求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议书之日起,应当实行行政复议定。
2、请求人不服行政复议决议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议的,请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