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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21:32

网友发问:
金融企业针对中小企业的借款丢失准备金是否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律师回答:
契合文件规则的能够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企业涉农借款和中小企业借款丢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15〕3号)第一条规则,金融企业依据《借款危险分类辅导准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借款和中小企业借款进行危险分类后,依照以下份额计提的借款丢失准备金,准予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1)重视类借款,计提份额为2%;(2)次级类借款,计提份额为25%;(3)可疑类借款,计提份额为50%;(4)丢失类借款,计提份额为100%.
一起文件第三、四条规则,所称中小企业借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财物总额均不超越2亿元的企业的借款。金融企业发作的契合条件的涉农借款和中小企业借款丢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借款丢失准备金,缺乏冲减部分可据真实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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