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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02:14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这是所说的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常常寓居地是指公民脱离住所地至申述时已接连寓居1年以上的当地。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当地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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