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公证到底应不应该过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05:56有的购房者为了避税只公证不过户,有的购房者由于房子再典当或许无法正常上市生意,也只公证不过户。但您可知道,不过户就意味着产权权仍旧归卖方一切?假如二手房生意只公证不过户,卖方若要求吊销合同或导致房子被查封,作为购房者你很或许房财两空。下面咱们以实践事例来看看现实终究怎么。
事例一
小张购买小王的房子,为了避税而挑选只公证不过户。不久由于房价上涨,小王要撤销合同。两边洽谈不成上诉,终究法院没有判给小张,仅仅要小王补偿了违约金。
事例剖析:根据我国物权法,物权搬运以挂号为准。所以只公证而不过户,买方并不可以取得房子的产权,而简略的公证也不可以起到搬运房子一切权的法律效力。假如卖房者未来由于自己的原因要求撤销生意,单单凭仗购房合同、公证仍是不能确保自己可以取得产权,到时候或许房财两空。
事例二
小张购买了老徐的房子,只经过公证而没有过户。不久老徐堕入经济纠纷,法院查封了他的名下房产,小张房财两空。
事例剖析:由于没有过户,所以实践的房子一切权仍旧是卖方一切。一旦卖方堕入经济纠纷等状况,房产就或许被典当查封,乃至被没收拍卖。
卖方小张和买方小王签定购房合同并进行公证,但由于避税原因没有过户。后来房价上涨,小张隐秘房子状况将房子专卖给小刘。那么小刘作为不知情的好心第三方不存在差错,房子产权归小刘一切。
事例剖析:物权中的不动产不挂号,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公证并不能约束原业主将房产再次卖给第三方,假如被法院确定第三方是好心第三方的话,购房者仍旧得不到房子产权。
事例四
小张卖给小王一套房,小张说房本暂时没下来并给出贱价,与小王仅仅签定了购房合同并进行公证,后来小王才知道由于开发商原因,房天性不能下来,何时下来都是未知数,小王为此后悔不已。
事例剖析:购房者变成"替罪羊"。由于开发商或许其他原因导致房本不能下发,进行生意和公证之后,危险就转嫁给了下一位购房者,因小失大。
经过对上文四个事例的剖析,您应该对只公证不过户房产有了更深的认识了,今后必定要注意,直接生意过户是最稳妥的生意方法,其他任何方法都不能防止生意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