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效力问题探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2 10:33
现实婚姻的效能,向来是法学界争辩的重要问题。有的以为,供认现实婚,必定损坏婚姻挂号准则,因而,凡不挂号成婚的,应一概明确规则为无效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成婚挂号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案子的若干意见》规则:“1986年3月15日婚姻挂号方法实施前,未办成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大众也以为是夫妻联系的,如同居时或许申述时两边均契合成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现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许申述时一方或许两边不契合成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不合法同居联系。”“新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实施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成婚挂号即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按不合法同居联系对待。”婚姻法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审议修正婚姻法时以为,现在不挂号“成婚”的人不少,未处理挂号的原因很杂乱,有的是不契合成婚条件,更多的是契合成婚条件,因收费过高或挂号不便当形成的。对没有进行成婚挂号的,应区别情况别离处理。对违背成婚本质条件的,婚姻法已规则为无效婚姻;对契合成婚本质要件,仅仅没有处理挂号手续的,一概简略宣告为无效婚姻,对维护妇女的权益晦气,应当经过加强法制宣传和完善挂号准则等作业,采纳补办挂号等方法处理。
因而,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八条添加规则:契合本法规则的成婚条件,“未处理成婚挂号的,应当补办挂号。”这一规则从活跃视点重申了处理成婚挂号的必要性,那些契合婚姻法规则的成婚条件,举办了成婚仪式或现已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但未处理成婚挂号的男女,应尽早补办挂号,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
因而,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八条添加规则:契合本法规则的成婚条件,“未处理成婚挂号的,应当补办挂号。”这一规则从活跃视点重申了处理成婚挂号的必要性,那些契合婚姻法规则的成婚条件,举办了成婚仪式或现已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但未处理成婚挂号的男女,应尽早补办挂号,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