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7 16:49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申述时,公司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申述讼。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都股东都赋予股东有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力。其含义在于股东能在特定景象下直接代表公司进行诉讼,使公司的丢失得到补偿,然后更好地标准大股东和董事的行为,按捺其违法行为,维护中小股东权益,这对证券市场标准及上市公司管理尤显重要。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法令中规则了股东代表诉讼准则。
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2006年我国新《公司法》引进了股东代表诉讼准则。依据《公司法》第150条、第152条的规则,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章程的规则给公司形成丢失时,股东在必定条件下能够恳求董事会或许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履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假如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或许董事会、履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则的股东书面恳求后提申述讼,或在收到恳求三十日内未提申述讼,或许情况紧急、不当即提申述讼将会使公司利益遭到难以补偿的危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别人侵略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形成丢失的,股东能够按照前款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股东权益律师、金融证券律师,我国股东维权网 www.gudonglawyer.org.cn 创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