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和过继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7 12:24一般状况下,假如咱们没有孩子是能够收养孩子的,在收养孩子的时分,一定要依照咱们国家合法的流程进行处理,那么收养和过几之间有什么差异?下面,为了协助咱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收养和过继的差异有哪些
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联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联系根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联系的行为,能够依法建立,也能够依法革除。
过继是中国民间的风俗。按民间风俗已构成现实收养的,可予供认。民间的过继不具有法律效力。处理现实收养公证,仅仅对不合法收养行为既成现实的证明,不能以现实收养公证反证现实收养行为的合法性,更不能以此为由革除计划生育法规规章规则的处理或处分职责。
二、现实收养联系怎么处理
1、收养人无子女、具有抚育教育才能、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契合收养非社会福利组织抚育的弃婴条件,捡拾证明不完全的,请收养人处理以下手续:由收养人到户籍地的区县民政局收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状况证明》;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承认;户籍所在地大街计划生育部分审阅并出具有关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证明时查验: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捡拾弃婴(儿)状况证明》;公安部分对捡拾人和证明人查验后出具《捡拾弃婴(儿)报案证明》。收养人持《捡拾弃婴(儿)报案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民政局处理收养挂号,凭《收养挂号证》到公安部分申报户籍挂号。
2、收养人具有抚育教育才能、身体健康、年满30周岁、有子女,又收养非社会福利组织抚育的弃婴的,请收养人处理以下手续:收养人到户籍地的区县民政局收取并填写《捡拾弃婴(儿)状况证明》;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承认;
户籍所在地大街计划生育部分审阅:对先收养后生育和抛弃生育目标又收养的不征收社会抚育费,直接出具子女状况证明;对先生育后收养的,根据《北京市社会抚育费征收管理办法》从轻征收社会抚育费后,出具子女状况证明;公安部分对捡拾人和证明人查验后出具《捡拾弃婴(儿)报案证明》。
收养人持《捡拾弃婴(儿)报案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民政局指定的社会福利组织为弃婴(儿)处理入院手续,再由收养人向社会福利组织提出申请,两边签定协议后,收养人到区民政局处理收养挂号,凭《收养挂号证》到公安部分申报户籍挂号。
3、关于违背法律法规,招摇撞骗骗得收养挂号,经检举揭露并被查验现实的,民政部分依法吊销其收养挂号,公安部分依法刊出其户籍挂号,计划生育部分按有关规则从重处理。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状况下,假如又要进行收养的话,那么是需求处理相关流程的,而过继是咱们中国民间的一种风俗,这种状况也存在现实收养联系,可是民间的过继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