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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房屋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5 23:57

一、签定租借合同应当留意什么?
签定租借合同前要让房主出具相关的权力证明,比方房子产权证等,以证明承租房子的确是房主的可支配产业。事例中就有许多没有产权证就租借房子的状况,导致承租人由于房子手续不彻底无法收取运营执照,在承租的房子里进行运营,给承租人带来很大丢失。别的,还要特别留意,租借合同不能与国家强制性法令规章的规则相违反,不然合同是无效的。例如:王某与李某签定合同承租李某在乡村的房子,预备从事商业运营,可是在把房子装饰一新预备开业时,王某才发现房子并没有村委会的建房批阅手续,这样就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则,王某与李某签定的租借合同无效。在案子审理时,尽管法院能够判令李某返还王某付出的租金,可是关于王某因装饰房子而形成的经济丢失就无可挽回了。
二、两边口头商议好的可是房主不认账怎么办?
租房时最好要签定有期限的书面合同,这样承租人的寓居环境才干相对安稳,承租人的利益才有确保。合同法规则,租借期6个月以上应当选用书面形式,假如两边仅仅是口头协议,即便两边从前商议好了期限,假如发生纠纷后房主不认账,法令也只能视之为不定期合同,此刻房主就能够随时建议解除合同,随时能够要求承租人搬出,这对承租人是十分晦气的。例如:李先生、郭女士就李先生的住宅租借口头达到了租期为1年的租借合同,其时并没有缔结书面合同。半年后,李先生由于嫌租金太低要求郭女士添加租金,不然退房。郭女士无法之下想要寻求法令维护,可是在李先生否定口头协议存在的状况下,又没有书面协议佐证,法院只能视之为不定期合同,那么,郭女士的本身权益就很难得到维护。
三、租住了有问题的房子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承租人往往会发现承租的房子常常有各式各样缺点,与房主事前许诺的寓居条件不符,比方房顶漏水,电话线、闭路电视线不通,没有热水供给等。在这种状况下,彻底能够让房主出钱处理,由于法令规则房主应当确保租借房的质量,而且实行租借物的修理事务。假如房主回绝,承租人也能够自行修理并由房主承担费用。当然,假如这个缺点现已严峻影响到承租人寓居的,承租人能够挑选解除合同联系,而且要求房主返还没住期间的租金,还能够要求其补偿因而发生的丢失。
四、承租期间房子易主怎么办?
即便房主在房子租借期间生意房子,导致房子产权人改变,店主换了,承租人依然有权力根据现已存在的租借合同规则的期限持续寓居。由于根据我国的法令,房子的所有权改变不影响之前就现已存在的租借联系,即所谓的“生意不破租借”,新的房主应当依照本来约好的租借费用收取房子租金,不得私行进步租金的数额。甲、乙就甲的住宅租借达到了租期为一年的租借合同,但半年后甲将房子过户转让给丙,丙要求乙将房子交给给他。此刻,尽管房子所有权人是丙,丙享有占有、运用、收益、处置的权力,可是根据“生意不破租借”的准则,乙彻底能够用本来与甲达到的租借协议对立丙,在一年的租期届满之后再搬走,丙也不得建议进步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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