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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关于劳改罪犯配偶提出离婚如何处理的意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1 21:56
发布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发布文号:江西省人民法院:  关于劳改罪犯爱人提出离婚的处理定见,已请示中心,在中心未有指示曾经,对你院提出的问题,咱们的开始定见如下: (一)判处三年以上送往外省劳改的一般刑事犯,其爱人提出离婚,原则上应寻求罪犯自己定见,如不知罪犯现在在何处劳改时,可向开始拘押该罪犯之公安机关查询,再依据头绪逐级访查,当能获悉罪犯现在何处劳改,经过该地点劳改单位寻求罪犯自己定见后,再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判定,手续上较为稳当。 (二)判处三年以上送往外省劳改的反革命犯,其爱人提出离婚,可不寻求罪犯自己定见,径行判定离婚,如不知罪犯现在地点劳改之单位时,得将判定书送往开始拘押罪犯之公安单位设法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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