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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推出新政策 九类“海归”可申购限价商品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14:40

12月10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定见,就进一步完善招引留学人员来成都创业服务方针,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每年拿出5个以上岗位引入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规则,高层次留学人才符合在市属事业单位作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可申购一套政府专门为其供给的限价产品住宅。
《定见》初次界定了什么叫高层次留学人才。根据规则,高层次留学人才主要指9类留学人员,详细为:须在国(境)外获得博士或双硕士学位;在国际学术技能界享有必定威望,为某一范畴的开辟人、奠基人或对某一范畴的开展有过严重贡献的闻名科学家;在国(境)外闻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中担任高档办理职务的经营办理专家;学术造就深邃,对某一专业或范畴的开展有过严重贡献;具有严重技能创造、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能的专业技能人员等。
《定见》规则了一系列的优惠方针。根据规则,留学人员随归未成年子女可享受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定见》还规则,获得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其在外留学时刻可视为工龄,可与出国前的国内作业时刻和回国后的作业时刻兼并核算工龄。
此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只要在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作业3年以上,或在市工商局和区(市)县工商分局挂号、在市国税和地税体系交税的企业作业(含自主创业)3年以上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可申购一套政府专门为其供给的限价产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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