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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能领离婚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9 19:06

小宋的老公由于成心伤人被判刑,期间小宋觉得压力很大,想与他离婚,家里人也都赞同,可是对方在监狱服刑,能处理离婚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服刑期间能领离婚证吗及其他相关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离婚有两种方法,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又称挂号离婚,是指两边均赞同离婚,并对孩子抚育、产业等问题均已洽谈并达到共同定见的前提下,两边携有关证件一起就任一方住所地民政部门处理离婚挂号的景象。《婚姻挂号法令》规则有必要是两边一起到民政部门处理,且其他人不得署理。
申述离婚,即指一方到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述,由法院以判定方法免除两边离婚联系的景象。
法令并未约束服刑人员协议离婚的权力,但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被约束了人身自由,在两边均赞同离婚的前提下,亦无法到民政部门亲身处理离婚;另一种状况是,可由民政部门处理离婚挂号人员与监狱主管狱警充沛洽谈,由民政部门离婚挂号人员到服刑人员拘押地址现场处理离婚挂号手续。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没有上门处理离婚挂号的责任,一般也是很难完成的。而关于未被约束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如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正在服刑的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假如与其爱人两边已对离婚问题、子女抚育问题等达到共同协议,契合挂号离婚条件的,能够与一般公民相同,两边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通常状况下,与约束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处理离婚,需选用申述方法。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则,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共同的,由原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一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8条规则:“两边当事人都被拘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被拘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拘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统辖。”关于被告被拘禁不满一年的,可由原告住所地(常常居住地)统辖,而被告被拘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也可选择向被告服刑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实际中,如被告服刑一年以上,主张向被告服刑地(被拘禁地)人民法院申述,这样不光能够大大节省诉讼本钱,并且可由当地法院与狱警和谐,具有极大的便利性。
假如服刑人员赞同离婚,对子女抚育问题和产业切割没有贰言,两边能够达到调停协议的,法院能够不开庭,到监狱直接调停结案,然后制造调停书。调停书和判定书具有相同的法令效力。这样程序会简洁,处理离婚会快些。假如被告不赞同离婚,可由法院工作人员与服刑人员主管狱警洽谈,在安排好开庭地址与开庭时刻的前提下,到被告服刑地监狱开庭,并作出判定。
综上所述,服刑期间是能领离婚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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