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20:32申办条件
1、员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以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则交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员工事端发作月已参与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则交纳了社会保险费。
申请资料
1、《工伤认定书》或《承认意见书》复印件;
2、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凭据:
(1)门、急诊医治工伤的应供给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原件(若原始收据无医疗费用明细的,还应当供给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医治工伤(含:急诊留观)的应供给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若工伤员工住院医治的医疗费用中包括应由用人单位承当和基金承当两部分的,需供给由就诊医疗机构对工伤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分段清单;
(4)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资料显现医疗费用中存在打包费用的(如:医治费、资料费、中草药费等),需要由定点医疗机构供给该打包费用的明细信息。
3、工伤员工自己或其近亲属有用身份证正、不和复印件(下同);
4、工伤员工近亲属与工伤员工自己亲属关系相关证明资料(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等);
5、待遇享用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的银行实名制结算账户复印件(可挑选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其中之一);在异地寓居的待遇享用人挑选邮汇方法的,还应供给精确的邮汇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
6、依据工伤员工的不同状况,还需别离带着下列资料:
(1)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作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带着继承单位乐意承当工伤职责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兼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资料;机关单位的需带着《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带着安排调集的相关证明资料;
(2)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带着《路途交通事端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用证明资料;
7、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支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带着由工伤员工签收的已垫支的相关凭据;
8、托付别人处理的,需带着托付书和被托付人的有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带着)。
用人单位处理的,资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处理的,资料复印件由自己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