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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01:10
质押合同也便是签定的有关典当事项的合同,这种合同一般来说是有相应的典当物的,合同债款人也能够取得留置权。那么,股份质押合同有哪些法令特征呢?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股份质押合同的概念及法令特征 
股份质押合同是指债款人或许第三人与债款人达到的以依法可转让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设质作为债款担保的协议。它可所以独自缔结的书面合同,包含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所以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股份质押合同具有如下法令特征:
(一)单务无偿性。债款人与出质人之间并不彼此享有权力和负有责任。股份质押合同的权力主体是主债款人。出质人在股份质押合同中只负有出质责任,而不享有任何相对应的权力;债款人只享有权力,而对出质人不负任何相对应的责任。出质人既使代为实行主债款取得追偿权,也只能向主债款人追偿。
(二)弥补性。出质人对主债款的实行有必要有一个条件条件,即主债款不实行。若主债款实行期没有届至或许主债款人现已开端实行时,质权人无权变卖、转让出质人的股份完成自己的债款。
(三)从属性。股份质押合同以主合同的合法存在为条件,以担保主合同的实行为意图,随主债款因清偿、抵销、革除而消除。
(四)优先受偿性。债款人在其债款上设定质押权的意图,在于保证其债款的完成和产业利益的安全。因这种对债款保证的设定,当债款人不能实行债款时,债款人应优先于未质押的受清偿。
(五)记名性。缔结股份质押合同有必要将出质状况记载于股东花名册,自记载之日起收效。这是股份质押合同差异于其他权力质押合同的最显着的法令特征。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令特征包含单务无偿性,弥补性,从属性,优先受偿性以及记名性这几种,在发作相应的质押行为的时分就应当签定。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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