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订立合同中的争议条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01:30
目前我国市场机制逐步完善,合同观念家喻户晓,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要靠合同来进行。与之相应,合同当事人之间因对合同权力行使、责任实行以及利益分配存在不同的观念、定见和恳求,发作的合同争议也越来越多。所以,合同当事人针对本身的实际状况,依据相关的法令规则制定有用的合同争议条款已成为合同制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缔结合同争议条款时应留意以下几点:
一、挑选最佳的争议处理方法
依据我国《合同法》榜首百二十八条的规则,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四种:宽和、调停、裁定和诉讼。其间,宽和和调停并非处理合同争议必经的程序,即便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争议条款中作了相应的规则,当事人也可不经洽谈宽和或调停而直接恳求裁定或提申述讼。故挑选裁定仍是诉讼处理合同争议是缔结合同争议条款要处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裁定指两边当事人依据有用的裁定协议,将胶葛提交给裁定安排进行处理的一种争议处理方法。裁定协议一旦依法建立,当事人不得再就争议事项向法院提申述讼。同诉讼比较,裁定具有快速、快捷、高度保密、判决便于实行、能够充分体现两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有利于保持和开展争议两边之间的商事联系等特色。
诉讼是处理合同争议中使用得最多的胶葛处理方法。它是一种强制统辖,假若合同中没有有用的裁定条款,也没有别的达到有用的裁定协议,即便合同中没有约好诉讼,当事人仍有权就该合同争议向人民法院申述。我国诉讼准则比较裁定准则而言具有程序严厉、公平、对当事人的诉权保证全面、法官审判经验丰富等特色。
二、挑选以裁定方法处理合同争议应留意的问题
合同当事人将合同争议提请裁定,有必要依据有用的裁定协议。依据《裁定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裁定协议内容有必要具有三个要素:一是要有恳求裁定的意思表明;二是要有裁定事项;三是要有选定的裁定委员会。其间对榜首项和第三项的规则,合同当事人往往会由于不了解裁定准则和裁定安排的设置,在合同争议条款中做出以下几种不标准的裁定协议:
榜首、约好了裁定地址,但没有约好裁定安排,或尽管有约好,但约好的裁定安排名称的方法、术语不标准。如:争议在"合同签定地(实行地)裁定处理"、"争议所在地裁定处理"、争议由"本市裁定机关裁定"、"本市有关部门裁定"、 "当地裁定委员会裁定"、争议由"XX市经济合同裁定委员会裁定"等。
第二、一起约好两个裁定安排裁定。如: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裁定安排裁定"或"B市有关裁定安排裁定"。
第三、既约好裁定,又挑选诉讼。如:发作争议向"合同实行地(签定地)裁定机关恳求裁定,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争议由"合同实行地裁定机关裁定,对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述"等。
在实际事例中,上述各类不标准的裁定协议,虽不是一概被认定为无效,但大都会由于无法清晰当事人的裁定意思表明或无法确认裁定安排而导致无效。
此外,合同当事人怎么对裁定事项进行规则也是应留意的问题。我国裁定法规则:相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之间发作的合同胶葛和其他产业权益胶葛,能够裁定。这项规则不难理解,但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当事人怎么针对本身的状况确认将提请裁定的事项是一个值得留意的问题。如合同当事人属长时间合作联系,两边在前合同尚末实行结束时又签定了含有裁定条款的合同,且两合同的实行具有必定的交叉性,这样会导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胶葛一部分在裁定统辖范围内,一部分在诉讼统辖范围内,所以一旦发作合同争议,就会呈现合同当事人既要进行裁定,又要到法院诉讼的状况。故为防止相似问题的发作,合同当事人在约好裁定协议时,应将对前期没有约好裁定方法的前合同一起写入新合同争议条款中。
三、挑选以诉讼方法处理合同争议应留意的问题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只要因合同发作的胶葛,能够由两边当事人经过缔结合同争议条款自在约好由哪个法院来统辖,这在法令上称?quot;协议统辖 "。合同当事人能够经过约好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法院(往往规则在本地法院)来统辖案子,以节约费用,防止地方保护主义要素发作的晦气影响。应留意的是,合同当事人的这种自在挑选权是有条件约束的,这些约束首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协议统辖不得违背级别统辖与专属统辖。如:依照规则,在天津市一般产业案子诉讼标的超越人民币200万元的,应由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辖。关于标的低于200万元的合同,约好"有关本合同的全部胶葛,应由天津市某中级人民法统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子,只能由海事法院统辖,合同当事人约好由一般法院统辖是无效的。
2、被挑选的法院有必要与合同有相关,即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中进行挑选,而当事人在制定合同争议条款时应做到表述清晰,挑选的统辖法院是确认、单一的,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协议挑选两个以上统辖法院。如相似"因本合约发作的任何诉讼,两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约好,虽在一般状况下不会被认定为无效,但若发作合同两边当事人一起提申述讼的状况,则很简单引起统辖争议,形成诉讼程序的延伸,诉讼本钱的添加,给当事人带来许多不必要的费事。
3、合同当事人只能就榜首审案子决议统辖法院,而不能以协议决议第二审法院。
4、两边有必要以书面方法约好统辖法院,口头约好无效。
能够看出,尽管法令赋予了合同当事人自在挑选处理合同争议方法的权力,但怎么运用好这项权力,缔结恰当的合同争议条款,应该引起高度的注重。
一、挑选最佳的争议处理方法
依据我国《合同法》榜首百二十八条的规则,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四种:宽和、调停、裁定和诉讼。其间,宽和和调停并非处理合同争议必经的程序,即便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争议条款中作了相应的规则,当事人也可不经洽谈宽和或调停而直接恳求裁定或提申述讼。故挑选裁定仍是诉讼处理合同争议是缔结合同争议条款要处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裁定指两边当事人依据有用的裁定协议,将胶葛提交给裁定安排进行处理的一种争议处理方法。裁定协议一旦依法建立,当事人不得再就争议事项向法院提申述讼。同诉讼比较,裁定具有快速、快捷、高度保密、判决便于实行、能够充分体现两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有利于保持和开展争议两边之间的商事联系等特色。
诉讼是处理合同争议中使用得最多的胶葛处理方法。它是一种强制统辖,假若合同中没有有用的裁定条款,也没有别的达到有用的裁定协议,即便合同中没有约好诉讼,当事人仍有权就该合同争议向人民法院申述。我国诉讼准则比较裁定准则而言具有程序严厉、公平、对当事人的诉权保证全面、法官审判经验丰富等特色。
二、挑选以裁定方法处理合同争议应留意的问题
合同当事人将合同争议提请裁定,有必要依据有用的裁定协议。依据《裁定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裁定协议内容有必要具有三个要素:一是要有恳求裁定的意思表明;二是要有裁定事项;三是要有选定的裁定委员会。其间对榜首项和第三项的规则,合同当事人往往会由于不了解裁定准则和裁定安排的设置,在合同争议条款中做出以下几种不标准的裁定协议:
榜首、约好了裁定地址,但没有约好裁定安排,或尽管有约好,但约好的裁定安排名称的方法、术语不标准。如:争议在"合同签定地(实行地)裁定处理"、"争议所在地裁定处理"、争议由"本市裁定机关裁定"、"本市有关部门裁定"、 "当地裁定委员会裁定"、争议由"XX市经济合同裁定委员会裁定"等。
第二、一起约好两个裁定安排裁定。如: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裁定安排裁定"或"B市有关裁定安排裁定"。
第三、既约好裁定,又挑选诉讼。如:发作争议向"合同实行地(签定地)裁定机关恳求裁定,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争议由"合同实行地裁定机关裁定,对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述"等。
在实际事例中,上述各类不标准的裁定协议,虽不是一概被认定为无效,但大都会由于无法清晰当事人的裁定意思表明或无法确认裁定安排而导致无效。
此外,合同当事人怎么对裁定事项进行规则也是应留意的问题。我国裁定法规则:相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之间发作的合同胶葛和其他产业权益胶葛,能够裁定。这项规则不难理解,但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当事人怎么针对本身的状况确认将提请裁定的事项是一个值得留意的问题。如合同当事人属长时间合作联系,两边在前合同尚末实行结束时又签定了含有裁定条款的合同,且两合同的实行具有必定的交叉性,这样会导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胶葛一部分在裁定统辖范围内,一部分在诉讼统辖范围内,所以一旦发作合同争议,就会呈现合同当事人既要进行裁定,又要到法院诉讼的状况。故为防止相似问题的发作,合同当事人在约好裁定协议时,应将对前期没有约好裁定方法的前合同一起写入新合同争议条款中。
三、挑选以诉讼方法处理合同争议应留意的问题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只要因合同发作的胶葛,能够由两边当事人经过缔结合同争议条款自在约好由哪个法院来统辖,这在法令上称?quot;协议统辖 "。合同当事人能够经过约好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法院(往往规则在本地法院)来统辖案子,以节约费用,防止地方保护主义要素发作的晦气影响。应留意的是,合同当事人的这种自在挑选权是有条件约束的,这些约束首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协议统辖不得违背级别统辖与专属统辖。如:依照规则,在天津市一般产业案子诉讼标的超越人民币200万元的,应由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辖。关于标的低于200万元的合同,约好"有关本合同的全部胶葛,应由天津市某中级人民法统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子,只能由海事法院统辖,合同当事人约好由一般法院统辖是无效的。
2、被挑选的法院有必要与合同有相关,即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中进行挑选,而当事人在制定合同争议条款时应做到表述清晰,挑选的统辖法院是确认、单一的,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协议挑选两个以上统辖法院。如相似"因本合约发作的任何诉讼,两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约好,虽在一般状况下不会被认定为无效,但若发作合同两边当事人一起提申述讼的状况,则很简单引起统辖争议,形成诉讼程序的延伸,诉讼本钱的添加,给当事人带来许多不必要的费事。
3、合同当事人只能就榜首审案子决议统辖法院,而不能以协议决议第二审法院。
4、两边有必要以书面方法约好统辖法院,口头约好无效。
能够看出,尽管法令赋予了合同当事人自在挑选处理合同争议方法的权力,但怎么运用好这项权力,缔结恰当的合同争议条款,应该引起高度的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