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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死刑缓期执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0 17:08
张艺律师说明死刑延期履行:
死刑延期履行,是指关于应当判处死刑的违法分子,假如不是有必要当即履行的,能够判处死刑一起宣告延期2年履行,即死刑延期履行,又称死缓。死刑延期履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履行方法。判处死刑延期2年履行的条件同判处死刑当即履行相同,有必要是“罪过极端严峻”,应当判处死刑的。假如法令没有规则死刑条款,或许所违法过不应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延期履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则对违法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相同也不适用死刑延期履行。
判处死刑延期履行,是依据案子的具体情况和违法分子的悔罪体现,能够不当即履行死刑。不是有必要当即履行,是区别死刑当即履行与死刑延期履行的边界。什么是不有必要当即履行死刑的案子呢?一般是指该罪违法过尽管极端严峻,但违法分子投案自首或许有建功体现的;共同违法中有多名主犯,其间的首要分子或许罪过最严峻的主犯已判处死刑当即履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峻罪过的;被害人在违法发作前或许发作进程中有显着差错的,等等。关于死刑延期履行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许高级人民法院判定,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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