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事件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05:47
商标作为现代标志承载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综合信息传递的前言。商标作为企业CIS战略的最主要部分,在企业形象传递过程中,是运用最广泛、呈现频率最高,一起也是最要害的元素。企业强壮的整体实力、完善的管理机制、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都被涵概于标志中,经过不断的影响和重复描写,深深的留在受众心中。 现在商场上呈现了两只"红牛"饮料(yinliao)在出售,两只红牛都为抢商场而大做广告宣扬,都向各地工商部门投诉彼此侵权,所谓的"我国红牛"告所谓的"泰国红牛"商标侵权,而"泰国红牛"告"我国红牛"不正当竞争,还互向各经销商、顾客宣布严正声明,都说自己是合法产品,称对方是侵权产品,打起口水战,弄得各工商部门也难以辨明,现打到法院去了。法院已受理"我国红牛"诉"泰国红牛"的案子,现在该案子有关法院已受理,正在检查中。
说来也怪,怎会呈现两只"红牛"的呢?这需从头说起。
得知世界上最早的相似此种功用饮料(yinliao)是在泰国发源的,由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担任在全球行销。在一九九四年四月时,我国天津帕瑞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请求注册"红牛 Hongniu 图"在产品第30类的包含"非医用养分液"产品类别,于1995年12月21日经核准注册并获得《800816号商标注册证》。后几经曲折,该商标于2004年11月14日被转让给我国籍广州人韦廷建先生,因而简称"我国红牛"。而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是在1994年11月21日向国家商标局请求注册"红牛 REDBULL 图"在产品第32类"无酒精饮料、汽水"等类别产品的注册,答应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运用该商标在此类产品上,该商标并于1996年10月7日注册核准,注册号878072,因而简称"泰国红牛"。这便是两只红牛的来历。
之后授权几个公司运用800816号红牛商标。现在市面上出售的由韦廷建答应广州泰牛交易有限公司托付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子公司中山市椰岛饮料有限公司灌装的红牛维生素养分液、维生素养分饮料,出售局势达观,对另一只红牛的商场压力很大。出于商场竞争,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未经法院判定,未经工商部门确定,大举在商场上宣扬广州泰牛交易有限公司出品的红牛为"侵权产品"、"冒充产品",并向各地工商部门投诉广州泰牛公司不正当竞争。在这里泰牛公司张司理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这种虚伪宣扬行为自身便是不正当竞争。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运用的"红牛"商标出产出售养分性维生素功用饮料合法不合法,还在等候法院的判定。
张司理称现在"泰国红牛"商标在我国只能运用32类的产品包含以弥补水份为主的无酒精饮料、汽水的产品上,而不是现已在商场出售的养分性"维生素功用饮料"等产品上,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红牛REDBULL"及图形有关问题的答复》(商标案字[2006]第27号)中关于"非医用养分液"与"无酒精饮料"的界定规范和中企商标鉴定中心出具的《商标法令论证书》(中商鉴字[2006]第30号)中的有关论说都可以证明"泰国红牛"的"维生素功用饮料"应归于"非医用养分液"。这就侵犯了800816号"我国红牛"的商标专用权,是属不合法行为。而"我国红牛"的"维生素养分液"才是一种弥补养分成份为主的饮料。因而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在广告宣扬方面宣扬称他们的产品能解困提神也是一种虚伪宣扬,是不合法广告,由于它所运用的商标没有对这类产品具有专用权,而它所出产出售的产品是一种弥补人体所需养分成份的养分功用饮料。要害是"我国红牛"商标才是对这类以弥补养分成份为主的维生素养分液养分饮料产品具有商标专用权。因而红牛维它命饮料有限公司这些不合法虚伪广告现已给顾客形成了"我国红牛"同"泰国红牛"的误购,并给顾客形成误以为"泰国红牛"便是"我国红牛"。所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应承当由此而形成顾客误购的职责。
各工商部门对两红牛之争的彼此投诉都很认真对待。在此张司理也是坚称地点的广州泰牛交易有限公司担负民族品牌的推行重担,期望全国人民及各党政代表可以支撑我国红牛,保护民族品牌。
商标是一种法令用语,是出产经营者在其出产、制作、加工、拣选或许经销的产品或服务上选用的,为了差异产品或服务来历、具有明显特征的标志,一般由文字、图形或许其组合构成。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令保护。
说来也怪,怎会呈现两只"红牛"的呢?这需从头说起。
得知世界上最早的相似此种功用饮料(yinliao)是在泰国发源的,由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担任在全球行销。在一九九四年四月时,我国天津帕瑞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请求注册"红牛 Hongniu 图"在产品第30类的包含"非医用养分液"产品类别,于1995年12月21日经核准注册并获得《800816号商标注册证》。后几经曲折,该商标于2004年11月14日被转让给我国籍广州人韦廷建先生,因而简称"我国红牛"。而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是在1994年11月21日向国家商标局请求注册"红牛 REDBULL 图"在产品第32类"无酒精饮料、汽水"等类别产品的注册,答应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运用该商标在此类产品上,该商标并于1996年10月7日注册核准,注册号878072,因而简称"泰国红牛"。这便是两只红牛的来历。
之后授权几个公司运用800816号红牛商标。现在市面上出售的由韦廷建答应广州泰牛交易有限公司托付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子公司中山市椰岛饮料有限公司灌装的红牛维生素养分液、维生素养分饮料,出售局势达观,对另一只红牛的商场压力很大。出于商场竞争,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未经法院判定,未经工商部门确定,大举在商场上宣扬广州泰牛交易有限公司出品的红牛为"侵权产品"、"冒充产品",并向各地工商部门投诉广州泰牛公司不正当竞争。在这里泰牛公司张司理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这种虚伪宣扬行为自身便是不正当竞争。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运用的"红牛"商标出产出售养分性维生素功用饮料合法不合法,还在等候法院的判定。
张司理称现在"泰国红牛"商标在我国只能运用32类的产品包含以弥补水份为主的无酒精饮料、汽水的产品上,而不是现已在商场出售的养分性"维生素功用饮料"等产品上,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红牛REDBULL"及图形有关问题的答复》(商标案字[2006]第27号)中关于"非医用养分液"与"无酒精饮料"的界定规范和中企商标鉴定中心出具的《商标法令论证书》(中商鉴字[2006]第30号)中的有关论说都可以证明"泰国红牛"的"维生素功用饮料"应归于"非医用养分液"。这就侵犯了800816号"我国红牛"的商标专用权,是属不合法行为。而"我国红牛"的"维生素养分液"才是一种弥补养分成份为主的饮料。因而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在广告宣扬方面宣扬称他们的产品能解困提神也是一种虚伪宣扬,是不合法广告,由于它所运用的商标没有对这类产品具有专用权,而它所出产出售的产品是一种弥补人体所需养分成份的养分功用饮料。要害是"我国红牛"商标才是对这类以弥补养分成份为主的维生素养分液养分饮料产品具有商标专用权。因而红牛维它命饮料有限公司这些不合法虚伪广告现已给顾客形成了"我国红牛"同"泰国红牛"的误购,并给顾客形成误以为"泰国红牛"便是"我国红牛"。所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应承当由此而形成顾客误购的职责。
各工商部门对两红牛之争的彼此投诉都很认真对待。在此张司理也是坚称地点的广州泰牛交易有限公司担负民族品牌的推行重担,期望全国人民及各党政代表可以支撑我国红牛,保护民族品牌。
商标是一种法令用语,是出产经营者在其出产、制作、加工、拣选或许经销的产品或服务上选用的,为了差异产品或服务来历、具有明显特征的标志,一般由文字、图形或许其组合构成。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令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