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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权质押贷款,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要提供哪些资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7 00:47

导读:商标权质押告贷,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法,现在国内多省市区域都鼓舞企业使用多年来积累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协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告贷,首要体现在曾取得省著名商标 我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现在,凡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关于告贷企业的授信额度都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此次关于知识产权告贷的规则中,专利质押告贷选用归纳授信方法,创造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越评价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越评价值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越评价值的50%,最高告贷金额为1000万元,最长期限可达3年。
商标专用权质押告贷,是一种具有立异含义的信贷种类,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现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告贷,并按约好的利率和期限归还告贷本息的一种告贷方法。告贷目标为湘潭市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挂号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取得我国驰名商标或取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3年接连盈余纪录,其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价组织承认,在商标专用权的有用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请求不超越其商标专用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告贷,中长期告贷不超越3年。
1、商标专用权质押挂号请求书(可在一份请求书中载明需求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用)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假如注册人发作改动,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价经历的评价组织出具的商标评价陈述;
6、提交两边出具的商标代理托付书
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向银行提出告贷请求;
2、银行收到告贷人的告贷请求后,应对告贷人的告贷用处,资信情况、归还才能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告贷人给予答复;
3、告贷人与银行达到开始告贷意向的,由告贷人托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价组织出具商标价值评价陈述,并持该陈述与相关资料与银行签定告贷合同;
4、银行与商标注册人签定质押合同后,两边应在缔结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请求处理商标专用权质押挂号手续;
5、履行告贷合同;
6、告贷人将商标专用权质押挂号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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