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信用卡诈骗有哪些构成要件,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9 10:23
任何一种罪名都有自己的确定办法,也有特定的一些构成条件,那信用卡欺诈有哪些构成要件,怎么确定信用卡欺诈罪?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信用卡欺诈有哪些构成要件,怎么确定信用卡欺诈罪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一、信用卡欺诈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信用卡欺诈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违背信用卡办理法规,运用信用卡进行欺诈活动,骗得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欺诈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略的客体是信用卡办理制度和公私产业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选用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办法,运用信用卡骗得公私资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违法主体。
4、本罪的片面方面是成心,并且是直接成心,行为人片面上还有必要具有不合法占有公私资产的意图。直接成心和过失违法不能构本钱罪。
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欺诈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违法成心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
例如,运用假造的信用卡和运用报废的信用卡进行欺诈违法的,行为人片面上有必要明知是假造或许报废的信用卡,不然,不能构本钱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别好心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成心内容来剖析,假如行为人有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成心,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好心透支。
二、信用卡欺诈罪的立案规范是什么
刑法第196条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进行信用卡欺诈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1)运用假造的信用卡的;(2)运用报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别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进行信用卡欺诈活动“数额较大”的,才构本钱罪。
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损坏金融次序违法的决议》,于1996年12月16日发布施行了《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对本罪的科罪量刑规范作出了规则。
行为人已施行:
1、“运用假造的信用卡,或许运用报废的信用卡,或许冒用别人信用卡”的行为,欺诈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欺诈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欺诈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2、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关于本罪.立案规范第1项规则,“运用假造的信用卡,或许运用报废的信用卡,或许冒用别人信用卡,进行欺诈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清查。
首要包含三种景象:
(1)运用假造的信用卡进行欺诈,累计数额到达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所谓“假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款式、图画、颜色,采纳印刷、描绘、影印或许其他办法,不合法制造出来,以假充真的信用卡的假信用卡。所谓“运用”。是指以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为意图,运用假造的信用卡,骗得别人资产的行为,包含用假造的信用卡购买产品、支取现金,以及用假造的信用卡接受用信用卡进行付出结算的各种服务等。
(2)运用报废的信用卡进行欺诈,累计数额到达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所谓“报废的信用卡”,是指依据法令和有关规则不能持续运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告报废的信用证以及持卡人有信用卡的有用期内半途停止运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
(3)冒用别人的信用卡进行欺诈的。累计数额到达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依据我国有关信用卡的规则,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自己运用,不得转借或许转让。所谓“冒用”,是指行为人以持卡人的身份,不合法运用别人的信用卡,骗得公私资产的行为。
关于本罪,立案规范第2项规则,“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清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曾对“恶意透支”作过司法解说,即指持卡人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或许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越信用卡允许透支的数额较大。躲避清查,或许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告诉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偿还的行为。1997年刑法对“恶意透支”作了立法解说,即指持卡人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超越规则限额或许规则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偿还的行为。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