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4 20:40
提起离婚损害补偿的法定情节提起离婚损害补偿的法定情节提起离婚损害补偿的法定情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补偿:1、重婚的;2、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3、施行家庭暴力的;4、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依据法令的规则,只要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补偿恳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撑。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法院支撑补偿诉请的可能性是不大的。“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是指有爱人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继续、稳定地一起寓居。如以夫妻名义则构成第1项所说的"重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伤、绑缚、摧残、强行约束人身自由或许其他手法。给其家庭成员身体、精力等方面形成必定损伤结果的行为。继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