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用人单位不交社会保险违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23:57咨询:我大学毕业应聘到一家网络公司作业,公司约好试用期为3个月,但这家公司规则,在试用期间,公司不会给买养老稳妥,要等试用期契合公司要求后,才会给买养老稳妥,并且,公司还说这是现在许多用人单位的潜规则。请问公司试用期间不给买养老稳妥这种作法契合相关法令规则吗?
北京劳作争议咨询中心回答如下:
《劳作合同法》虽然已施行几年,但一些用人单位依然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有的乃至乱用试用期。现在有许多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交纳社会稳妥,用人单位以为人员流动性较强,签定劳作合同、交纳社会稳妥手续冗杂,短期内频频地入职离任,单位的人力资源部分从简化作业的视点考虑,许多作业就做得不是很标准。试用期虽然是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劳作合同中洽谈约好的考察期,但试用期应包含在劳作合同期中,也便是说,劳作者实际上现已与用人单位树立了劳作联系,用人单位有必要依法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并为其处理社会稳妥。
《劳作合同法》第七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用人单位应当树立职工名册备检。《劳作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则,劳作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一个月;劳作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越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作者只能约好一次试用期。以完结必定作业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或许劳作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好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内。劳作合同仅约好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作合同期限。依据上述法令能够看出,试用期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有必要给予劳作者相应的劳作报酬,有必要为劳作者交纳根本养老稳妥、赋闲稳妥、医疗稳妥、工伤稳妥,企业不为试用期劳作者交纳社保属“欠保”违法行为。社会稳妥是国家为职工的日子、医疗保障而实施的强制性稳妥。所谓强制性,便是由法令法规直接对两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则,两边当事人不得自在洽谈。因而社会稳妥是否交纳、怎么交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能够彼此商议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依照法令法规的规则履行。即便两边有书面约好,只要与法令法规强制性规则相违反,约好也是违法的,定约两边仍是应该依照法令法规来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