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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新准则下进行利润实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13:07
1 赢利的核算
经营赢利、赢利总额和净赢利的核算公式如下:
经营赢利=经营收入-经营本钱-经营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财物减值丢失 公允价值变化收益 投资收益
赢利总额=经营赢利 经营外收入-经营外开销
净赢利=赢利总额-所得税费用
2 本年赢利的核算
企业当期完成的净赢利(或发作的净亏损),经过“本年赢利”科目核算。
企业期(月)末结转赢利时,应将各“主经营务收入”、“其他事务收入”、“经营外收入”等科目的金额转入“本年赢利”科目,借记“主经营务收入”、“其他事务收入”、“经营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年赢利”科目。将“主经营务本钱”、“经营税金及附加”、“其他事务本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外开销”、“所得税费用”等科目的金额,别离转入“本年赢利”科目,借记“本年赢利”科目,贷记“主经营务本钱”、“经营税金及附加”、“其他事务本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外开销”、“所得税费用”等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赢利”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年赢利”科目,若为净丢失,做相反会计分录。
结转后“本年赢利”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完成的净赢利;借方余额为当期发作的净亏损。
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开销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完成的净赢利,转入“赢利分配”科目,借记“本年赢利”科目,贷记“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例」2007年2月末,某企业结转赢利,将“主经营务收入”科目的账面余额1 000 000元转入“本年赢利”科目,将“主经营务本钱”科目的账面余额700 000转入“本年赢利”科目。假定无其他的收入和开销,则账务处理为:
结转主经营务收入时:
借:主经营务收入 1 000 000
贷:本年赢利 1 000 000
结转主经营务本钱时:
借:本年赢利 700 000
贷:主经营务本钱 700 000
「例」2007年年底,某企业的赢利总额为5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无其他税前扣除项目,核算该企业的净赢利,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为:
核算净赢利:
净赢利=赢利总额-所得税费用=500 000-(500 000×33%)=335 000(元)
交纳所得税时,做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16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65 000
借:本年赢利 165 000
贷:所得税费用 165 000
结转本年完成的净赢利时,转入“赢利分配”科目:
借:本年赢利 335 000
贷:赢利分配——未分配赢利 335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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