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公司债务转让必须要债权人书面证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21:00
公司的债款,是能够部分或许悉数转让给第三人的,由第三人替代原债款人向债款人实行债款。那么,公司债款转让必需求债款人书面证明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公司债款转让必需求债款人书面证明吗
最好是要债款人出具书面赞同证明
【案情简介】
甲公司与乙公司缔结工程资料生意合同。合同约好,甲公司于合同缔结之日起20日内向乙公司供给合同约好的工程资料,货款择日付清。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具书面告诉一份,内容为:“我公司收到订货资料后,未能及时结清货款,我公司决定将具有丙公司的相应债款转让给你公司,你公司可直接行使债款。”甲公司收到此告诉后,到丙公司进行实地检查,后甲公司脱离丙公司,也未向丙公司建议债款,后乙公司也不再向甲公司付出货款。随后,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清偿货款并承当欠款利息。
【案件不合】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乙公司已向甲公司宣布了债款转让的告诉,甲公司还能否向乙公司建议债款。
乙公司以为,自己已向甲公司宣布了债款转让的告诉,并且甲公司也已收到该告诉并到丙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这足以证明甲公司对此次债款转让的认可。乙公司已退出该债款债款联系,不需求再向甲公司承当清偿职责。
而甲公司则以为,尽管自己接到乙公司的告诉并到丙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但这并不代表自己对债款转让的认可,之所以进行实地考察,是想对丙公司是否具有偿债才干进行判别。对债款转让的认可需求我公司清晰回复乙公司,因而甲公司仍能够向乙公司建议债款。
【法令解读】
债款债款转让是日常日子中常常发作的问题,《合同法》中关于债款的转让并没有严厉的约束,只需求告诉债款人即可。由于债款的转让不会对债款的行使和债款的清偿发作实质性影响。可是关于债款的转让,法令就做了比较严厉的约束,由于假如债款受让人并没有偿还债款的才干,那么债款人债款的完成就会发作实质性影响。
为了维护债款人的利益,《合同法》第84条规则:“债款人将合同的责任悉数或许部分搬运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款人赞同”,而这儿的赞同一般是要经债款人书面赞同。
本案中的要害就在于要承认甲公司是否赞同了乙公司关于债款的转让。这个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以为,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因工程资料生意构成债款债款联系的现实,两边当事人均没有贰言。乙公司虽宣布了转让债款的告诉,但无法提交债款人甲公司赞同债款转让的书面依据,并且甲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也没有签定关于债款转让的三方书面协议。即便丙公司标明乐意承受转让的债款,甲公司也实地进行过考察,也不能证明甲公司赞同了债款的转让。因而确定债款转让联系不能成立,终究法院依法判定乙公司清偿未付出给甲公司的货款以及欠款利息。
公司、企业之间发作日常贸易往来发作债款债款联系,假如债款人要转让债款,告诉到债款人后,最好是要债款人出具书面赞同证明,或许是转让人、受让人与债款人之间签定一份三方的书面协议,这样债款的转让才发作效能,才干免除后顾之虑。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