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写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1 06:33(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两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
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
资开发运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则,两边本着相等、自愿、
有偿的准则,经过友爱洽谈,缔结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法令和本合同规则出让土地运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
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运用权出让规模。
第三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运用权。在运用年限内能够转让、租借、
典当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遭到国家法令维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令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运用、维护土地的责任。
第二章 界说
第四条 本合同所运用的特定词语界说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运用权的规模,即本合同第五
条界定的规模。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赞同的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运用和
开发建造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赞同的在受让土地
运用权规模内各项建造的详细安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运用计划。
4.“公用设备”指按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造,建成的
供排水、供电、供热、路途、通讯等供公共运用的设备。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规模、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坐落______。(见附件_______
_地块地理位置,略)。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运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年;自获得该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运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处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赞同的总体规划是树立一个以开办和经
营工业项目(建造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允许___%用地开办一些
与之相配套的出产和日子服务设备。(注:依据详细状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运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令效力。乙方赞同按《土地运用条件》运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动本合同第八条规则的土地用处和《土地运用
条件》,应当获得甲方赞同,按照有关规则从头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
地运用权出让金,并处理土地运用权改变挂号手续。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付出
第十一条 乙方赞同按本合同规则向甲方付出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土地运用费、
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运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
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两边签字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
甲方缴付土地运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合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实行合同
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后____日内,付出完悉数土地运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付出悉数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按照规
定请求处理土地运用权挂号手续,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运用证》,获得
土地运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赞同从____年开端,按政府规则逐年交纳土地运用费,缴
纳时刻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运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元
人民币。
第十六条 除合同还有规则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则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
将合同要求付出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称号:_______银行_
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改变,应在改变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告诉乙方,
因为甲方未及时告诉此类改变而构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推迟收费,乙方均不承
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运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 乙方在施行成片开发规划,并完结悉数公用设备建造,构成工业用
地和其他建造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接连出资有必要到达出资总额的___
_%,或建成面积到达规划总面积的_____%,或依据详细状况定)后,有权
将合同项下悉数或部分地块的余期运用权转让(包含出售、交流和赠与)。
第十八条 土地运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令还有规则外,能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安排和个人。
两边签定的转让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令、法规和本合同规则。
第十九条 乙方在作出转让__日前应告诉甲方。转让两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
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请求处理土
地运用权改变挂号手续,换领土地运用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则交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 自转让合同收效之日起,本合同和挂号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力、责任
随之搬运。
第二十一条 土地运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切割转让的,应当
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赞同,并按照规则处理过户挂号手续。
第七章 土地运用权租借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则完结悉数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备并建成通用工
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出产和日子服务设备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租借人将本合
同项下悉数或部分地块余期运用权伴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借给承租人运用。
第二十三条 租借人与承租人签定的租借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
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则。
第二十四条 土地运用权伴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借,租借人应当按照
规则处理有关挂号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悉数或部分地块运用权租借后,租借人有必要持续履
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运用权典当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悉数或部分地块余期运用权向一个或数个
典当人作出一个或数个典当。典当人与典当权人签定的典当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法令、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则。
每一典当所担保的债款有必要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的地块所承当的债款。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作出典当___日前应告诉甲方。乙方在典当合同签字后
___日内应将典当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借款协议)及有关附
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请求处理土地运用权典当挂号。
按照有关规则处置典当产业而获得被典当土地运用权的典当权人或第三人,应
在完成典当权后___日内,处理土地运用权改变挂号手续。
第二十八条 依据第二十七条而替代乙方典当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当合同
规则的权力和责任。
第九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规则的运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回收出让地块的运用
权,并无偿获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运用者应当交还土地运用证,
并按照规则处理土地运用权刊出挂号手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规则的运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持续运用该地块,须在期满
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请求书,并经甲方赞同在确认了新的土地运用权出让年限
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定续期出让合同,并从头处理土地运用权挂号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别状况下,依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甲
方能够按照法定程序提早回收出让地块的运用权,并依据土地运用者已运用的年限
和开发运用土地的实际状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构成的部分或悉数不能实行合同不负责任。
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纳全部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削减因不可抗力构成的丢失。
第三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小时内将事情的状况以函件或电
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告诉另一方,并且在事情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
方提交合同不能实行或部分不能实行或需求延期实行理由的陈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假如一方未实行本合同规则的责任,应承当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假如因为甲方的过错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运用权占有的延期,甲
方应补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