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入住的新房,物业管理费究竟要不要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4 10:35刚购买的新房还没入住,物业管理的问题就让人非常头疼。没入住的新房,物业管理费终究要不要交?下面听讼网小编进行回答。
网友发问:
业主未入住新房,物业管理费终究要不要交?
律师回答:
这一问题触及到了入住交代和物业管理两个问题。
房子买卖中的交给,从严厉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挂号和获得作为终究的交给规范。但是在实践操作中,买卖两边往往以入住交代作为检验房子是否契合法定和约好交给
条件的一个首要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子交代的程序做了约好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子交给时,向购房人供给房子检验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所的,开发商还需供给《住所质量保证书》和《住所运用阐明书》。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完全,购房人有权回绝交代,由此发作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当。
已然房子现已交给,不管业主是否实践寓居,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由于不管业主是否实践寓居,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供给(如保安、保洁等)。
专家建议顾客在处理入住手续时,应留意几点:
要仔细和长于行使自己的权力。所谓仔细行使,就是在开发商不能供给相关文件又告诉您处理入住手续时,应根据合同约好坚决回绝接纳,不要稀里糊涂收了房子。所谓长于行使,是指要对发现的问题做一下剖析,看呈现的问题是否可以构成回绝检验的理由,比方墙面、地上装饰有问题,卫生洁具不契合原定规范等,尽管也归于问题,但一般不会构成回绝检验的根据。对这样的问题,无妨在开发商提出补偿计划或改善办法后,先处理入住手续,再敦促开发商执行,防止耽搁自己运用房子。
交代过程中,要完善交代程序。在处理交代手续时,假如发现问题,一定要书面记录下来。假如决议回绝接纳,则要书面阐明回绝接纳的理由。假如接纳但有问题需求处理,则应要求开发商将处理意见构成书面文字,以备往后洽谈不成时,有据可查。
上述一切的书面内容,原则上都应该是一式两份,两边要签字或盖章,防止开发商内部发作人事变动后,接任者回绝供认上一任的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