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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缓办理来华收养手续的通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9 14:16

鉴于现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正发作流行性非典型肺炎(SARS),为避免人员活动引起的穿插感染,实在保证收养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收养中心就防治感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有关事宜布告如下:一、我国收养中心自2003年5月15日起,暂缓向外国收养人寄发《寻求收养人定见书》及被收养儿童的相关资料。二、我国收养中心自2003年5月15日起,暂缓向外国收养人签发《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包含我国收养中心已宣布《寻求收养人定见书》并收到反应定见者)。在此之前签发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有效期由本来的3个月延伸至6个月,不需更换新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三、已收到《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的外国收养人,应尽量延期来华处理收养挂号,确因行程已定无法改变的,相关收养安排应提早与当地收养挂号机关联络,洽谈确认后,再来华处理收养挂号。四、在华作业的外国人已递送收养请求文件的,可照旧处理。五、我国收养中心接纳收养人的请求文件及其它相关作业照旧进行。六、签发《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及寄发《寻求收养人定见书》的时刻,视感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操控状况当令确认,到时,在我国收养中心网站予以发布,请各收养安排留意检查。我国收养中心网址:www.china-ccaa.org 。
我国收养中心二OO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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