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阳申请购房补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14:22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在德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宅或第二套改进性普通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购房者不管户籍是市内仍是市外、乡镇仍是乡村,在完结房子买卖合同网备签案和获得房子权证后,由获益财务依照所购房子挂号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给与补助,每套补助额最高不超越20000元;其间,对乡村户口居民购房的,另再给与每套5000元的补助。
1、请求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补助,买受人户籍不限市内、市外,可是应当一起具有下列条件:
①所购房子坐落德阳市中心城区,即旌阳区和德阳经开区所辖各街道办事处及天元镇、孝感镇、东湖乡的悉数区域内。
②所购房子是购房家庭的首套普通商品住宅或第二套改进型普通商品住宅。
③购房时刻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在此期间,只要是完结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存案,不管房子权属挂号证书是否处理,均有资历请求补助。可是,对吊销现已完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存案从头购房的,不予补助。
④请求人所购房子的权属挂号证书获得后方可收取相应补助资金。
2、请求乡村户口居民购房一次性补助,买受人应当一起具有下列条件:
①契合请求每平方米200元购房补助的第一项、第三项条件;
②所购房子是购房家庭在德阳市中心城区内的首套普通商品住宅或第二套改进型普通商品住宅。
③经过所在地户籍主管部门出具的乡村户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