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08:24河南省关于调整企业员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待遇等问题的告诉
豫劳社养老〔2007〕36号
各省辖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遗属补贴准则,现就调整企业员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因病或非因工逝世有关待遇问题告诉如下: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员工逝世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薪酬3个月的规范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地点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根本养老金规范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员工逝世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薪酬20个月的规范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终一个月根本养老金20个月的规范发给。
三、遗属日子补助费
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日子补助费规范调整为:遗属对错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日子补助费规范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日子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日子补助费规范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规范上另加20元。遗属日子补助费从员工逝世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规范确认后,除我省一致调整规范外,不因遗属自己居住地变化而改动。
员工有多名遗属时,悉数遗属的月日子补助费规范之和,不得超越该员工生前月薪酬或月根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逝世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薪酬1个月的规范发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逝世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1个月的规范发给。
五、员工供养直系亲属规模及享用遗属日子补助费的条件
员工供养直系亲属规模及享用遗属日子补助费的条件,对比《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规模规则》(劳作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履行。详细是:
(一)员工供养直系亲属,规模包含该员工的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育联系的继子女,其间,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含遗腹子女;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抚育联系的继爸爸妈妈;兄弟姐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许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育联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则规模中的人员,以逝世员工薪酬或养老金为首要日子来源的,在员工逝世30日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按规则享用遗属日子补助费。
1、彻底损失劳作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员工爱人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员工爸爸妈妈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员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员工爸爸妈妈均已逝世,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员工子女及其爱人现已逝世或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员工爸爸妈妈均已逝世或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收取遗属日子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中止享用日子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彻底损失劳作能力的;
2、工作或从军的;
3、因病非因工逝世员工爱人再婚的;
4、被别人或安排收养的;
5、逝世的。
(四)收取遗属日子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履行期间,中止享用日子补助费。刑满释放仍契合收取日子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则的规范享用日子补助费。
六、付出途径
本告诉规则的各项待遇由原付出途径付出。
七、其他
本告诉规则适用于乡镇各类企业及其员工。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则由企业根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付出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适用本告诉。
退职人员只享用本告诉第一条规则的丧葬补助费。
本告诉从2007年7月1日起履行。其间离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调整时刻按机关离休干部调整时刻履行。
本告诉内容由省劳作和社会保障厅担任解说并安排实施。
河南省劳作和社会保障厅(章)河南省财政厅(章)
二00七年七月三十日
河南省关于调整企业员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待遇问题的弥补告诉
豫劳社养老〔2008〕13号
各省辖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河南省劳作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员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待遇等问题的告诉》(豫劳社养老〔2007〕36号)下发后,在贯彻履行中,单个当地和企业反映并提出了一些详细问题,经研讨,现作如下弥补告诉:
一、豫劳社养老〔2007〕36号规则的员工供养直系亲属规模及享用遗属日子补助费的条件,从2007年7月1日起履行,此前现已按有关规则收取遗属日子补助费的遗属,按调整后的规范持续收取。
二、收取遗属日子补助费的人员,户籍性质改动时,可从户籍性质改动次月起,按规则享用相对应的遗属日子补助费;调整后的待遇仍由原途径付出。
三、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是员工或离退休人员供养的直系亲属逝世后,发给员工或离退休人员自己,用以协助他们照料亲人凶事的补助性费用。员工或离退休人员逝世时,与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之间的供养联系一起完毕,原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转换为遗属,可按规则享用相应的遗属待遇,不享用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四、各地要严格履行豫劳社养老〔2007〕36号文件的各项规则,并对享用遗属日子补助费待遇人员的条件及生计情况,定时进行整理查看,不该享用的要按规则整理。履行中呈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陈述省劳作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规模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
《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规模规则》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作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规模规则
第一条为明确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规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是指该员工的爱人、女子、爸爸妈妈、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则所称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育联系的继子女,其间,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含遗腹子女;
本规则所称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抚育联系的继爸爸妈妈;
本规则所称兄弟姐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许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育联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上条规则的人员,依托因工逝世员工生前供给首要日子来源,并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按规则请求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彻底损失劳作能力的;
(二)工亡员工爱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员工爸爸妈妈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员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员工爸爸妈妈均已逝世,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员工子女现已逝世或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员工爸爸妈妈均已逝世或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收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中止享用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彻底损失劳作能力的;
(二)工作或从军的;
(三)工亡员工爱人再婚的;
(四)被别人或安排收养的;
(五)逝世的。
第五条收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履行期间,中止享用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契合收取抚恤金资历的,按规则的规范享用抚恤金。
第六条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享用抚恤金待遇的资历,由统筹区域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
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的劳作能力判定,由因工逝世员工生前单位地点地设区的市级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担任。
第七条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