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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20:36
竞业约束是用人单位与劳作签定一种协议,是用人单位为了维护企业的商业秘密而签定的,要求劳作者与本单位革除劳作合同后在必定时刻内不能到有竞赛联系的同行业企业任职,那么劳作合同法对竞业约束的规则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劳作合同法对竞业约束的规则包含什么
一、什么是竞业约束
竞业约束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存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作者,在劳作合同、知识产权权力归属协议或技能保密协议中约好的竞业约束条款,即:劳作者在停止或革除劳作合同后的必定期限内不得在出产同类产品、运营同类事务或有其他竞赛联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出产与原单位有竞赛联系的同类产品或运营同类事务。约束时刻由当事人事前约好,但不得超越二年。竞业约束条款在劳作合同中为推迟收效条款,也便是劳作合同的其他条款法令约束力完结后,该条款开端收效。
二、劳作合同法对竞业约束的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能够在劳作合同中约好保存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职责的劳作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作合同或许保密协议中与劳作者约好竞业约束条款,并约好在革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后,在竞业约束期限内按月给予劳作者经济补偿。劳作者违背竞业约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约束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档管理人员、高档技能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职责的人员。竞业约束的规模、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竞业约束的约好不得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未向劳作者出具革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在革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后,前款规则的人员到与本单位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的有竞赛联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许自己开业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的竞业约束期限,不得超越二年。
三、竞业约束与竞业禁止的差异
1、竞业禁止是法定职责,不能约好革除;而竞业约束是约好职责,企业违背竞业协议许诺未付出补偿,劳作者经催告后仍不付补偿,此刻劳作者能够行使对竞业约束协议的合同革除权,革除相应的竞业约束职责。单位提早1个月告诉能够抛弃竞业约束。
2、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公司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而竞业约束针对的是负有保密职责的劳作者,能够包含董事、高档管理人员。
3、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在职人员;而竞业约束针对的是离任人员。
4、竞业禁止针对的在职人员只需未离任,就一向适用;而竞业约束针对职工的约束为离任2年以内。
5、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求付出补偿;而单位对竞业约束人员在离任后有必要补偿,而不是在职期间付出保密费。
6、竞业禁止的收效是根据法令(只需成为公司董事、高档管理人员);而竞业约束以单位付出补偿金为收效条件,补偿金不明的,双方可洽谈,洽谈不成的,用人单位应依照劳作者此前正常薪酬的20%—50%付出补偿金。
上述便是小编对劳作合同法对竞业约束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劳作合同法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能够在劳作合同中约好保存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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