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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不得扣除项目包括了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2 03:56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不得扣除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运营单位的生产运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交税人规模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交税人即一切实施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安排,包含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运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安排。企业所得税的交税对象是交税人获得的所得。包含出售货品所得、供给劳务所得、转让产业所得、股息盈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承受捐献所得和其他所得。
不得扣除项目
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下列开销不得扣除:
(1)本钱性开销。是指交税人置办、缔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出资的开销。企业的本钱性开销,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法逐渐摊销。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开销。是指交税人置办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开销。无形资产受让、开发开销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获益期内分期摊销。
(3)资产减值预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预备,不答应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预备,在转化为实质性丢失之前,不答应在税前扣除。
(4)违法运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资产的丢失。交税人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分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资产的丢失,不得扣除。
(5)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交税人违背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分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分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6)自然灾害或许意外事故丢失有补偿的部分。交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许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补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7)超越国家答应扣除的公益、救助性捐献,以及非公益、救助性捐献。交税人用于非公益、救助性捐献,以及超越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献,不答应扣除。
(8)各种资助开销。
(9)与获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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