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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离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00:02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则:“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则将“夫妻爱情确已决裂”作为我国离婚准则中判定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胶葛决议是否准予离婚、是否准予免除夫妻关系的基本原则。爱情确已决裂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一起也是判定离婚的本质要件;因而,夫妻爱情是否确已决裂,是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仅有的、底子的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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