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登报后几日内无人认领的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08:59
尽管现在是法治社会,可是仍是有许多人迷路,或许被拐卖,有的人被公安机关找回来了,可是有的人却没有找到,乃至直到多年后才找到尸身,而这时分就会登报等候家族招领,那么尸身登报后几日内无人招领的怎么办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尸身登报后几日内无人招领的怎么办
各地规则不同。
广州市无人招领尸身处理方法
第八条 无人招领尸身由民政部分在本单位大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布告栏进行布告, 自布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招领的,殡仪馆能够对尸身进行处理。
第十条 有以下状况之一的,无需布告,殡仪馆可按规则将尸身处理。
(一)家族书面表明抛弃招领的;
(二)经公安部分判定为逝世24小时以上或许溺水逝世3.4小时以上的;
(三) 尸身现已呈现胀大、臭味、舌肿眼突等症状的;
(四)公安部分签署定见确以为无人招领的;
(五)有关法令法规规则应立即火化的。
四川省殡葬业务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无名尸身在公安机关向社会布告后30日内仍无人招领的,殡仪馆(火葬场)向公安机关存案后,能够火化。火化后的骨灰,30 日内无人招领的,由殡仪馆(火葬场)进行处理。
爱情滚吧 - 试用期 一级 说的是交通事故中无名尸身的处理方法.
公安机关在进行法医查验后将尸身移送殡仪馆的做法是没错的,但在第二天就火化,要看你们当地对无名尸身的具体规则来判别是不是合法.
一般来讲,找到尸身后第二天就被火化在大多当地是违背规则的.这儿一要看是公安仍是殡仪馆的职责,假如你们当地有要求公安机关向社会布告,而没有布告的,公安机关负有职责.二要看公安机关是要求殡仪馆保存尸身仍是火化尸身.假如公安机关仅仅移送尸身给殡仪馆,没要求殡仪馆火化,那么职责要由殡仪馆承当.
二、无人招领尸身处理方法
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无人招领尸身的处理工作,依据《殡葬处理条例》和《广州市殡葬处理规则》,结合我市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指的无人招领尸身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呈现的以下两种状况,在布告期届满仍无家族、单位为其处理殡殓手续的:
(一)名字不详、身份不明的尸身;
(二)名字、身份清楚,但家族、单位在防腐期15天届满不到殡仪馆处理殡殓手续的尸身。
第三条 在医院正常逝世人员的尸身,由医院开具《逝世医学证明书》,名字不详、身份不明的,由医院告诉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机关进行摄影、挂号、存案;在医院非正常逝世或卫生部分不能清晰是否属正常逝世的,由医院告诉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机关进行查验、判定、摄影、挂号、出具《逝世医学证明书》。
第四条 在医院以外逝世人员的尸身,由公安机关担任查验、判定、摄影、挂号和搜集遗物,开具《逝世医学证明书》。
第五条 《逝世医学证明书》应按规则填写,对死者名字、身份以及是否归于非正常逝世等状况应填写清楚,如属名字不详、身份不明或虽名字、身份清楚,但家族抛弃现场招领的,应予注明。
第六条 殡仪馆凭《逝世医学证明书》收运尸身。
第七条 因案情需求保存的尸身,公安机关应在出具《逝世医学证明书》时注明防腐期,防腐期一般不超越15天。防腐期满后需求持续保存的,公安机关应在防腐期满前处理延期手续。
第八条 无人招领尸身由民政部分在本部分大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布告栏进行布告,自布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招领的,殡仪馆能够对尸身进行处理。
第九条 非正常逝世的无人招领尸身在防腐期或布告期内,如有家族或单位招领的,凭公安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到殡仪馆处理招领手续;对有或许查清身份和告诉家族招领的尸身,公安机关应当调查核实并告诉家族招领。
第十条 有以下状况之一的,无需布告,殡仪馆可按规则将尸身处理:
(一)家族书面表明抛弃招领的;
(二)尸身已呈现胀大、腐臭气味、舌肿眼突等症状的;
(三)公安机关签署定见确以为无人招领的;
(四)有关法令、法规规则应立即火化的。
第十一条 无人招领尸身火化后,自火化之日起骨灰保存3个月,在骨灰保存期间如有家族、单位招领的,殡殓处理费由招领者担任。骨灰保存期满仍无人招领的,骨灰由殡仪馆担任处理。
第十二条 对有土葬风俗的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柯尔克孜、撒拉、塔吉克、乌孜别克、保安、塔塔尔等10个少数民族的无人招领尸身,由民政部分会同民族宗教部分按有关民族方针处理。
第十三条 涉外、涉港澳台的无人招领尸身,由民政部分会同外事、对台等部分按有关方针处理。
第十四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的名字不详、身份不明的尸身,经布告后仍无人招领的,其殡殓费及布告费由各级民政部分报同级财务部分核拨。
因交通事故、刑事案件逝世的无人招领尸身的处理费用,按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履行。
第十五条 民政、公安、卫生、财务、外事、对台、民族宗教部分及其工作人员违背本方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职责:
(一)应当由本单位处理而推诿不作处理的;
(二)成心延迟处理,形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其他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十六条 本方法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若依据的方针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效期满,依据实践状况依法评价修订。
综上所述,尸身没人招领的状况仍是许多的,比方家族书面表明抛弃招领的、尸身现已呈现胀大、臭味、舌肿眼突等症状的等等,这些只能交给殡仪馆处理了。以上便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假如您还有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在线法令咨询。
一、尸身登报后几日内无人招领的怎么办
各地规则不同。
广州市无人招领尸身处理方法
第八条 无人招领尸身由民政部分在本单位大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布告栏进行布告, 自布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招领的,殡仪馆能够对尸身进行处理。
第十条 有以下状况之一的,无需布告,殡仪馆可按规则将尸身处理。
(一)家族书面表明抛弃招领的;
(二)经公安部分判定为逝世24小时以上或许溺水逝世3.4小时以上的;
(三) 尸身现已呈现胀大、臭味、舌肿眼突等症状的;
(四)公安部分签署定见确以为无人招领的;
(五)有关法令法规规则应立即火化的。
四川省殡葬业务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无名尸身在公安机关向社会布告后30日内仍无人招领的,殡仪馆(火葬场)向公安机关存案后,能够火化。火化后的骨灰,30 日内无人招领的,由殡仪馆(火葬场)进行处理。
爱情滚吧 - 试用期 一级 说的是交通事故中无名尸身的处理方法.
公安机关在进行法医查验后将尸身移送殡仪馆的做法是没错的,但在第二天就火化,要看你们当地对无名尸身的具体规则来判别是不是合法.
一般来讲,找到尸身后第二天就被火化在大多当地是违背规则的.这儿一要看是公安仍是殡仪馆的职责,假如你们当地有要求公安机关向社会布告,而没有布告的,公安机关负有职责.二要看公安机关是要求殡仪馆保存尸身仍是火化尸身.假如公安机关仅仅移送尸身给殡仪馆,没要求殡仪馆火化,那么职责要由殡仪馆承当.
二、无人招领尸身处理方法
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无人招领尸身的处理工作,依据《殡葬处理条例》和《广州市殡葬处理规则》,结合我市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指的无人招领尸身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呈现的以下两种状况,在布告期届满仍无家族、单位为其处理殡殓手续的:
(一)名字不详、身份不明的尸身;
(二)名字、身份清楚,但家族、单位在防腐期15天届满不到殡仪馆处理殡殓手续的尸身。
第三条 在医院正常逝世人员的尸身,由医院开具《逝世医学证明书》,名字不详、身份不明的,由医院告诉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机关进行摄影、挂号、存案;在医院非正常逝世或卫生部分不能清晰是否属正常逝世的,由医院告诉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公安机关进行查验、判定、摄影、挂号、出具《逝世医学证明书》。
第四条 在医院以外逝世人员的尸身,由公安机关担任查验、判定、摄影、挂号和搜集遗物,开具《逝世医学证明书》。
第五条 《逝世医学证明书》应按规则填写,对死者名字、身份以及是否归于非正常逝世等状况应填写清楚,如属名字不详、身份不明或虽名字、身份清楚,但家族抛弃现场招领的,应予注明。
第六条 殡仪馆凭《逝世医学证明书》收运尸身。
第七条 因案情需求保存的尸身,公安机关应在出具《逝世医学证明书》时注明防腐期,防腐期一般不超越15天。防腐期满后需求持续保存的,公安机关应在防腐期满前处理延期手续。
第八条 无人招领尸身由民政部分在本部分大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布告栏进行布告,自布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招领的,殡仪馆能够对尸身进行处理。
第九条 非正常逝世的无人招领尸身在防腐期或布告期内,如有家族或单位招领的,凭公安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到殡仪馆处理招领手续;对有或许查清身份和告诉家族招领的尸身,公安机关应当调查核实并告诉家族招领。
第十条 有以下状况之一的,无需布告,殡仪馆可按规则将尸身处理:
(一)家族书面表明抛弃招领的;
(二)尸身已呈现胀大、腐臭气味、舌肿眼突等症状的;
(三)公安机关签署定见确以为无人招领的;
(四)有关法令、法规规则应立即火化的。
第十一条 无人招领尸身火化后,自火化之日起骨灰保存3个月,在骨灰保存期间如有家族、单位招领的,殡殓处理费由招领者担任。骨灰保存期满仍无人招领的,骨灰由殡仪馆担任处理。
第十二条 对有土葬风俗的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柯尔克孜、撒拉、塔吉克、乌孜别克、保安、塔塔尔等10个少数民族的无人招领尸身,由民政部分会同民族宗教部分按有关民族方针处理。
第十三条 涉外、涉港澳台的无人招领尸身,由民政部分会同外事、对台等部分按有关方针处理。
第十四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的名字不详、身份不明的尸身,经布告后仍无人招领的,其殡殓费及布告费由各级民政部分报同级财务部分核拨。
因交通事故、刑事案件逝世的无人招领尸身的处理费用,按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履行。
第十五条 民政、公安、卫生、财务、外事、对台、民族宗教部分及其工作人员违背本方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职责:
(一)应当由本单位处理而推诿不作处理的;
(二)成心延迟处理,形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其他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十六条 本方法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若依据的方针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效期满,依据实践状况依法评价修订。
综上所述,尸身没人招领的状况仍是许多的,比方家族书面表明抛弃招领的、尸身现已呈现胀大、臭味、舌肿眼突等症状的等等,这些只能交给殡仪馆处理了。以上便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假如您还有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在线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