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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14:41
作为依据,一般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特征,法官检查承认依据的证明效能也首要环绕这三个特征来进行。只要一起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而且通过当庭质证的依据,才干作为法院承认案子现实的依据。民事诉讼中,依据认证是指法官关于当事人举出的和法院自行搜集的证明资料,通过法庭质证,进行分析研究后,依照必定的规范辨别真伪,承认其关联性和证明力,然后承认案子现实的一种诉讼活动。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相关常识。
民事诉讼依据怎么承认
关于民事诉讼依据,一般有三种认证方法:一证一认方法、一组一认方法、归纳认证方法。
1 一证一认方法。
一证一认是在查询阶段,由当事人逐个举证、质证,法官在依据质证后决议是否承认其证明效能。该种方法适用现实清楚、争论不大的简易纠纷案子,如果是案情杂乱或依据较多案子,一证一认简单导致前面承认的依据被后边新供给的依据推翻。
2 一组一认方法。
即在查询阶段,法官依据当事人建议的现实辅导当事人将相关的依据作为一组依据举证,通过对方当事人质证后,法官关于该组依据别离承认其有无证明效能。该认证方法在必定程度上能够确保依据的连贯性,防止承认依据时简单发生的对立。
3 归纳认证方法。
归纳认证是指通过法庭查询阶段的举证质证后,由法官仔细检查依据是否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各个依据之间的联系、彼此有无对立、能否相互佐证,依据特点及证明力巨细,直接依据能否构成依据链及每个依据在依据链中的位置、效果等,归纳一切依据状况再承认依据的证明效能。
该种认证方法,既能够确保庭审的不间断,又能够防止片面认证、呈现对立等缺乏,也能够充分体现当事人言辞对立权力和当事人的主导位置。至于认证机遇,能够在查询完毕后宣告休庭评议承认,也能够在法庭争辩后休庭评议承认。为防止争辩阶段呈现新现实而康复法庭查询又提出新的依据导致的认证对立,法庭争辩完毕后认证更为保险。审判实践中,要依据个案的不同状况,灵敏把握并运用这三种不同的认证方法,挑选好认证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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