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约定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07:31
这是一个离婚率高发的年代,夫妻之间在共处之中会发生许多对立,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然后引发依稀记得的争持,终究走向离婚,可是离婚后的抚育权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具体回答,期望能够解开我们的疑问,接下来我们就跟着小编一同来看看吧。
案情
阿颖和老公成婚现已一年多了,他们有个孩子现已11个月大了。就在自己怀孕的时分,老公却在外面有了外遇,最初也没有直接的根据,手上只保存着老公和那个女性很长很长的通话记录。临产时住院的一切开支,都是阿颖拿自己的信用卡付出的,老公的薪酬都由他自己掌控,自己能依托的便是娘家的一些照料。
她本来还期望孩子的到来能够让老公悬崖勒马。没想到,刚生完孩子没多久,老公竟着手打她,还拿她的信用卡套现以归还赌债。孩子一天天长大,可是老公却从未在孩子的身上尽父亲的职责,从未抱过孩子一天。从前由于孩子的哭声吵到他睡觉,老公用被子将孩子蒙住,想闷死孩子……
最终,老公和她签了一份协议书,赞同家庭的债款由老公归还,孩子的抚育权则归阿颖。可是,现在老公的家人却又建议要回孩子的抚育权。阿颖向早报法令顾问团律师求助,自己现在仅有的期望便是取得孩子的抚育权,老公最初签下的那份协议书在法庭上是否具有法令效力?孩子出世至今,老公和他的家人未在孩子身上花一分钱,而自己临产时信用卡开销的钱以及老公用信用卡还的赌债,是否能算是夫妻的一起债款?
律师解读
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的规则,爸爸妈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育为准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两边因抚育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两边的具体情况判定;离婚后,爸爸妈妈关于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本案中,男方不只存在家庭暴力,并且有外遇,归于婚姻存续期间有严重差错导致离婚的差错方,一起其景象不利于子女的生长、教育,他们的孩子应由女方抚育比较合适,一起男方应承当抚育费用。至于夫妻在离婚前所签协议,只需协议内容是两边实在意思表明,且内容没有违反法令规则,该协议能够作为离婚诉讼过程中处理子女、产业问题参照的根据。
关于一起债款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则:离婚时,原为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应当一起归还。该条规则清晰,所谓的一起债款有必要系为因夫妻一起生活所发生的债款,而上述情况系男方的个人行为及非法行为所欠债款,不该认定为夫妻的一起债款。
案情
阿颖和老公成婚现已一年多了,他们有个孩子现已11个月大了。就在自己怀孕的时分,老公却在外面有了外遇,最初也没有直接的根据,手上只保存着老公和那个女性很长很长的通话记录。临产时住院的一切开支,都是阿颖拿自己的信用卡付出的,老公的薪酬都由他自己掌控,自己能依托的便是娘家的一些照料。
她本来还期望孩子的到来能够让老公悬崖勒马。没想到,刚生完孩子没多久,老公竟着手打她,还拿她的信用卡套现以归还赌债。孩子一天天长大,可是老公却从未在孩子的身上尽父亲的职责,从未抱过孩子一天。从前由于孩子的哭声吵到他睡觉,老公用被子将孩子蒙住,想闷死孩子……
最终,老公和她签了一份协议书,赞同家庭的债款由老公归还,孩子的抚育权则归阿颖。可是,现在老公的家人却又建议要回孩子的抚育权。阿颖向早报法令顾问团律师求助,自己现在仅有的期望便是取得孩子的抚育权,老公最初签下的那份协议书在法庭上是否具有法令效力?孩子出世至今,老公和他的家人未在孩子身上花一分钱,而自己临产时信用卡开销的钱以及老公用信用卡还的赌债,是否能算是夫妻的一起债款?
律师解读
根据我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的规则,爸爸妈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育为准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两边因抚育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两边的具体情况判定;离婚后,爸爸妈妈关于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本案中,男方不只存在家庭暴力,并且有外遇,归于婚姻存续期间有严重差错导致离婚的差错方,一起其景象不利于子女的生长、教育,他们的孩子应由女方抚育比较合适,一起男方应承当抚育费用。至于夫妻在离婚前所签协议,只需协议内容是两边实在意思表明,且内容没有违反法令规则,该协议能够作为离婚诉讼过程中处理子女、产业问题参照的根据。
关于一起债款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则:离婚时,原为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应当一起归还。该条规则清晰,所谓的一起债款有必要系为因夫妻一起生活所发生的债款,而上述情况系男方的个人行为及非法行为所欠债款,不该认定为夫妻的一起债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