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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大伯去世引遗产纠纷,养父母去世后养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0 17:24

咱们知道,假如被承继人逝世后,没有遗言的,依照法定承继来切割遗产。法定承继以榜首承继人为先,包含爸爸妈妈、爱人、子女。那么,假如养爸爸妈妈逝世后养子是榜首承继人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案情简介]
楼伯父膝下无子,一向以来并未婚娶。2000年,他经过抚育挂号收留了一名10岁孤儿,直到上一年伯父逝世,孩子长大成人,现已24岁。上一年楼伯父出过后,楼伯父仅有的亲哥哥赶来医院,支付了楼伯父一切的医疗费用,并在其住院期间与楼伯父养子一同照顾他直到逝世。在处理好楼伯父的后过后,两人因楼伯父留下的产业发生了对立。
[案情简介]
在这个事例中,咱们看到了楼伯父视养子为己出、彼此关爱数十载的“父子”之情,也看到了其哥哥在楼伯父病症期间祸患相助、尽心照顾的兄弟之情。令人遗憾的是,两方最终竟在“钱”字上起了胶葛。这是一同典型的承继胶葛。
因为楼伯父在逝世的时分没有留下遗言,且生前也未与别人签定遗赠抚育协议,因而遗产应当依照法定承继方法予以处理,即依照法定次序予以承继。其间,依据法律规则,榜首顺位承继人为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第二顺位承继人为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如有榜首顺位承继人,则第二顺位承继人不承继;没有榜首顺位承继人的,由第二顺位承继人承继。
所以,本案的中心争议焦点就是养子是否为承继法中的“子女”?在承继法中,子女并非仅限于婚生子女,也包含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育联系的继子女等,均归于“子女”的领域。一起,依据《收养法》的规则,收养联系自挂号之日起建立,且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间的权力责任联系,适用法律关于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规则。
因而,本案中,养子应当列为榜首顺位承继人,有权承继楼伯父的遗产。
那么,在本案中养子是否有权承继楼伯父的悉数遗产呢?也即作为非法定承继人的楼伯父的哥哥是否有权力分得遗产呢?
结合详细事例,楼伯父重病后,其哥哥支付了住院治疗期间的悉数医疗费用,而且一向照顾楼伯父至逝世。应当说,楼伯父的哥哥不只供应了经济上供应、日子起居上的照顾,更有对楼伯父精神上的安慰,应当确定楼伯父的哥哥也尽了“较多的抚育责任”。
依据《承继法》中“承继人以外的对被承继人抚养较多的人,能够分给他们恰当的遗产”等相关规则,楼伯父的哥哥也有权力分得恰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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