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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擅自变更子女的姓氏能否拒绝支付抚养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8 15:06
夫妻离婚后,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如未经对方赞同,私行把子女姓氏转换随己的姓氏或随继父(母)的姓氏,另一方以此为由回绝给付抚育费,并要求康复子女的姓氏,然后引起纠纷的,此种状况应该怎么应对呢?听讼网小编经过您的问题带来了以下常识。
离婚后私行改变子女的姓氏能否回绝付出抚育费
1、离婚后,非直接抚育子女一方给付子女抚育费是其法定责任,不得因子女改变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授予子女名字的确认或改变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前者为爸爸妈妈的法定责任,后者是爸爸妈妈亲权的内容,子女名字的确认或改变并非抚育费给付的前提条件。因而,非直接抚育子女一方不得因子女改变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2、父或母一方私行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康康复姓氏。未成年子女的名字系由爸爸妈妈两边一起洽谈确认的,爸爸妈妈离婚后,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未经对方赞同而私行把子女姓氏转换随己的姓氏或随继父(母)的姓氏,构成损害非直接抚育子女一方爸爸妈妈权力的侵权行为,应责令康康复状,即康复子女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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