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诉讼中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03:59
[案情]
刘某由于老公罗某有外遇而提出和其离婚,两边就是否离婚、女儿抚育、夫妻共同产业切割以及债权债务问题,在第三人胡某的见证下,自愿达到了协议,刘某和罗某以及第三人胡某均在协议上签字捺印。后在亲朋劝说下,两边没有到婚姻登记部分处理离婚手续,刘某和罗某依然在一起共同生活。尔后,刘某以为罗某没有悔改,半年后,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依照本来离婚协议的约好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罗某以为本来离婚协议中夫妻共同产业悉数归刘某一切的约好不是其实在意思表明,要求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则处理夫妻共同产业。
[不合]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本来离婚协议中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约好是否有用,产生了两种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刘某和罗某在第三人见证下达到的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协议是两边的实在意思表明,不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当事人因离婚就产业切割达到的协议,对男女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的规则,刘某和罗某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约好有用,法院应支撑刘某的诉讼请求,判令夫妻共同产业悉数归刘某一切。
第二种定见以为,刘某和罗某达到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约好的确是两边的实在意思表明,可是适用离婚协议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条件是两边现已实践在婚姻登记部分处理了离婚手续,此刻,夫妻关系现已免除。而刘某和罗某尽管达到了离婚协议,可是两边并没有处理离婚手续,该离婚协议中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约好并没有收效。因而,不该支撑刘某的此项诉讼请求。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八条第一款是关于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时所达到的离婚协议中有关产业切割问题的约好是否具有法令效力的规则。依据该条款规则,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当事人因离婚就产业切割达到的协议,对男女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可是,当事人达到的离婚协议,是一种有关身份的协议,其对两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的条件条件是当事人现已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了离婚手续。本案中,刘某和罗某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手续,不属于适用该条司法解说的景象,其因离婚构成诉讼,夫妻共同产业的切割应依据离婚时产业的情况处理。
刘某由于老公罗某有外遇而提出和其离婚,两边就是否离婚、女儿抚育、夫妻共同产业切割以及债权债务问题,在第三人胡某的见证下,自愿达到了协议,刘某和罗某以及第三人胡某均在协议上签字捺印。后在亲朋劝说下,两边没有到婚姻登记部分处理离婚手续,刘某和罗某依然在一起共同生活。尔后,刘某以为罗某没有悔改,半年后,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依照本来离婚协议的约好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罗某以为本来离婚协议中夫妻共同产业悉数归刘某一切的约好不是其实在意思表明,要求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则处理夫妻共同产业。
[不合]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本来离婚协议中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约好是否有用,产生了两种定见。
第一种定见以为,刘某和罗某在第三人见证下达到的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协议是两边的实在意思表明,不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当事人因离婚就产业切割达到的协议,对男女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的规则,刘某和罗某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约好有用,法院应支撑刘某的诉讼请求,判令夫妻共同产业悉数归刘某一切。
第二种定见以为,刘某和罗某达到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约好的确是两边的实在意思表明,可是适用离婚协议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条件是两边现已实践在婚姻登记部分处理了离婚手续,此刻,夫妻关系现已免除。而刘某和罗某尽管达到了离婚协议,可是两边并没有处理离婚手续,该离婚协议中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约好并没有收效。因而,不该支撑刘某的此项诉讼请求。
[分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定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八条第一款是关于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时所达到的离婚协议中有关产业切割问题的约好是否具有法令效力的规则。依据该条款规则,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当事人因离婚就产业切割达到的协议,对男女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可是,当事人达到的离婚协议,是一种有关身份的协议,其对两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的条件条件是当事人现已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了离婚手续。本案中,刘某和罗某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手续,不属于适用该条司法解说的景象,其因离婚构成诉讼,夫妻共同产业的切割应依据离婚时产业的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