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受伤害应可认定为工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22:44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则:“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自己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应当确定工伤。从本条规则剖析,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非自己首要职责引起的事端或许损伤都是工伤的领域内,至于时刻并未明确规则。
一起,《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意图是为了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条文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应从立法意图动身,作出有利于员工的解说。从立法意图的视点剖析,应将上下班途中理解为以上下班为意图的途中,小陈因有事迟到,但其受伤仍在上班的途中,因而,其仍应该归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则的上班途中。
一起,《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意图是为了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条文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应从立法意图动身,作出有利于员工的解说。从立法意图的视点剖析,应将上下班途中理解为以上下班为意图的途中,小陈因有事迟到,但其受伤仍在上班的途中,因而,其仍应该归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则的上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