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涉外继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08:571、在处理有关承继事项时,最好先托付遗产所在地或被承继人最终居住地的亲朋或许律师,了解遗产的情况,对遗产的总额、所在地、品种以及被承继人生前所欠的债款的总额、承继人的人数等情况有个开始知道,然后再着手处理承继的恳求。假如承继人在当地无亲朋又无能力付出托付律师的费用的,能够恳求我驻该国或区域的使领馆协助了解这些情况,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发作承继人为处理承继事项所付出的费用大于承继的产业价额的情况。
2、澄清该国承继法令特色:特别是把握该国是否实施限制承继准则。所谓限制承继准则,是指承继人承继被承继人遗产后,他应承当被承继人生前债款的偿还责任,以从被承继人那儿承继所得产业为限。反之,则为限制承继准则。我国实施限制承继准则。有些国家的承继法与我国承继法不同,不以限制承继为准则。承继人假如没有事前作出限制承继的声明,那么他担任清偿被承继人生前所欠的债款就不以他承继遗产的价额为限:假如被承继人的债款价额超越其遗产价额,该承继人就要以他固有的产业力之清偿。例如,在日本,承继人必须在知道承继开始时起3个月内把制造的遗产目录提交家庭裁判所,作出限制承继的意思表明,对被承继人生前所欠债款的清偿才干以其所承继的产业价额为限。所以,我国公民在恳求承继在日本。法国、德国等不以限制承继为承继准则的国家境内的遗产时,最好能先了解遗产的情况及有关承继事项,针对实际情况决议是否先作出限制承继的声明;或许在不能先了解遗产情况的情况下,为稳妥起见,爽性先作出限制承继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