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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23:57
食物卫生许可证的处理条件
1、选址:有必要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的有关要求。场所及周围环境整齐、卫生,无显着污染源;
2、应建立健全各类出产车间的卫生办理制度和卫生办理安排,装备专职或兼职卫生办理人员;
3、从业人员有必要持有用“健康证明”和“卫生常识训练证”上岗;
4、各类出产车间内有必要有排风体系,凡设空调设备的车间有必要有新风供应,且安排通风合理。新风进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各卫生间设独立排风体系;
5、建立卫生档案:监督文书、查验报告书、从业人员体检档案、感染病患者调离文书档案、自查自检记载档案、申报及批阅材料;
6、建立与出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查验安排,并装备经专业训练取得查验资历的查验人员;
7、食物出产经营场所选址、规划、流程布局、出产工艺、出产设备、卫生设施和用水等契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要求;
8、触摸食物的设备、管道、工用具、容器和运输工具,产品包装材料等有必要契合卫生要求;
9、产品质料、配方、出产工艺、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契合卫生要求;
10、产品经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查验安排查验合格。
食物卫生许可证的就事程序:查看、查看、查验、发证
食物卫生许可证的申报材料:
1.企业概略;
2.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出产经营场形布局平面图;
4.卫生办理安排;
5.卫生办理制度;
6.从业人员体检花名表及健康体检、训练合格证明;
7.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8.定型包装食物的包装标识说明书;
9.食物卫生质量查验的仪器设备及人员名单;
10.出产经营场所周围环境的材料;
11.运用质料、标准文件材料;
12.出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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