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自然人担保的期限是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6 04:11
签定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中一般会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作出相关的约好,那么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的情况下怎么办呢?咱们的担保法中有没有对担保的期限作出相关的详细法令规则呢?现在听讼网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剖析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的相关问题,期望可以对您有所协助。
自然人担保的期限
合同中有约好的,依照约好的期限实行,没有约好的,按以下的规则实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则:
第二十五条 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款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和前款规则的确保期间,债款人未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债款人已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确保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则。
第二十六条 连带职责确保的确保人与债款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债款人有权自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确保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早于或许等于主债款实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好,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确保合同约好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直至主债款本息还清时停止等相似内容的,视为约好不明,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款实行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的,确保期间自债款人要求债款人实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核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确保的债款人在确保期间届满前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从判定或许裁定判决收效之日起,开端核算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职责确保的债款人在确保期间届满前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从债款人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之日起,开端核算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
依据上文可知,在合同中有规则的依照合同实行,没有规则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您想要了解这方面的其他内容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在线律师,咱们会依据您的详细问题,为您做最专业,最全面的法令剖析,协助您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