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常见的购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8 19:14不少买房人会为了避免新年方针改变,而赶在年末之前买房。公积金告贷/还款成了不少买房人的挑选,今日听讼网小编就为我们整理了几个常见的关于购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供我们参阅。
Q:个人房子出售时,买方需求运用公积金付出余款,想了解买卖两边处理中是怎样的流程?
A:处理二手房告贷时,有一环节是,告贷请求人及其爱人、卖方持告贷所需资料到住宅公积金告贷专柜处理告贷手续(房子的买方或卖方,触及产权共有人的,需产权共有人一起处理),卖方供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卖方有共有人的,需供给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卖方供给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存款帐户存折复印件一份或在指定银行开设银行卡及开卡明细一份(存折或银行卡应和卖方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后,进行信誉查询,挂号并打印《青岛市公积金告贷预审定见》(组合告贷,需请求人持《青岛市公积金告贷预审定见》及相关资料到银行处理商业告贷请求),请求人未处理住宅公积金联名卡的,需按要求申办住宅公积金联名卡。告贷挂号信息审阅后,打印《住宅公积金告贷典当告贷合同》。还有一环节是告贷请求人及其爱人、卖方自己(房子的买方或卖方,触及产权共有人的,需产权共有人一起处理)到房产挂号部分处理过户及典当手续。放款时二手房告贷的将告贷金额直接打入卖方(原产权人)供给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存款帐户。
Q:买房时,交纳公积金缺乏一年,无法请求公积金告贷,现在现已契合请求资历了,可否提取公积金?
A:契合条件,资料完全方可请求提取。1.以购房方法提取的,应供给下列资料: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证性住宅的,应供给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供给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据原件;已办好房子产权证的,应供给房子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供给房子产权证原件和契税完税凭据原件。提取最终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据载明日期当月的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越实践发作的住宅开销。如您是产权爱人,提取公积金时还应供给爱人联系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2、还贷支取:处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宅告贷,已归还告贷的,在告贷期内,请求提取应供给告贷合同原件、归还银行告贷的还款凭据原件(归还住宅告贷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明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单位的经办人处理。如您是告贷人的爱人,提取公积金时还应供给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支取额度不超越年度实践已归还的告贷本息总额。若员工自己及其爱人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曾经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宅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早还款金额)。您将上述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单位经办人代您处理(提取时填写《青岛市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审批表》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单位经办人在处理住宅公积金提取事务时,应出示自己身份证明原件。)年内最多答应请求提取两次住宅公积金。归还购房告贷本息的,最终请求提取时限不得超越告贷还清之日起1年。
Q:夫妻两边在外地已购买两套住宅,其间一套运用一方公积金告贷,现在未运用公积金的一方可否运用公积金在青岛再买房?
A:如您家庭在外地有公积金告贷,没有结清,您不能在青岛请求公积金告贷。由于建金管【2005】5号和《青岛市住宅公积金告贷管理办法》规则:告贷目标及其爱人在住宅公积金告贷还款期内不得再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
Q:夫妻一方运用公积金告贷,已结清但缺乏两年,可否再以夫妻两边的名义运用公积金买房?
A:如爱人曾经有过公积金告贷,结清告贷后,家庭再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认定为二次告贷。对二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的员工及家庭,结清初次住宅公积金告贷满两年,方可请求第2次住宅公积金告贷。购买新建商品房告贷首付份额不得低于20%,购买再买卖住宅告贷首付不得低于30%,二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利率按同期住宅公积金告贷利率的1.1倍履行。
Q:青岛市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审批表的填写,需求单位盖章,但原单位给缴的公积金,新单位没有处理公积金,公积金是停缴封存状况。那应该盖什么章,能够自己自己处理吗?
A:您好,依据您的描绘,现在您的提取事务需由原单位经办人为您处理。依据《住宅公积金管理法令》规则, 单位选用员工的,应当自选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缴存挂号。违背法令的规则,单位不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或许不为本单位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建立手续的,由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单位不给您交纳公积金,并与单位洽谈不成且在公积金的行政法律规模内,到时您可带着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现场投诉。您也能够登录本网站主页——公积金维权——网上投诉进行维权。乡镇单位聘任进城务工人员,已归入公积金缴交规模,单位和员工可缴存住宅公积金,但不归于强制交纳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