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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之案例解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9 06:22

正当防卫是法令赋予咱们每个公民的权力,也是公民道义上的责任。正确施行正当防卫不只有利于阻止和防备不法损害,维护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宏扬正气,推进社会主义精力文明建设。正确认识正当防卫是正确施行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正确认识正当防卫十分必要。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则,正当防卫是指为了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许别人的人身、产业和其他权力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而采纳的阻止不法损害的行为,并对不法损害人形成损害的。正当防卫行为不承当刑事责任……
事例一:某市幼儿园保育员李某问题(女,30岁)于某日下午带领8名幼儿外出玩耍。途中幼儿王某(女,3岁)失足坠入路旁粪池,李某见状只向农人大声呼救,不愿跳入粪池救人。约20分钟后,路过此地的农人张某听到呼救后赶来,一看此景,十分愤慨,她身为教师,却不救人。张某顺手给了那教师重重一棍,然后跳入粪池救人,但为时已晚,幼儿王某已被淹死,教师李某被打成重伤。
农人张某棒打教师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吗?答案是否定的。由于正当防卫有必要具有原因条件,即存在实际的不法损害,而且这些损害有必要是具有攻击性、破坏性和紧迫性,在采纳正当防卫能够减轻或防止损害成果的状况下,才宜进行针对正当防卫。教师李某对学生遇困时有救助的责任,她的行为导致严峻结果,已涉嫌违法,属不法损害,但不作为违法缺少损害的攻击性、紧迫性。本案中,农人张某拔刀相助救小孩的精力是值得表彰的,但一起,他也要为自己棒打教师的行为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
除了上述的对不作为违法不宜进行正当防卫外,还有下列行为也因不符合正当防卫的原因条件,均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1)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2)对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实行反防卫;(3)对紧迫避险行为不能实行正当防卫;(4)对意外事件不能实行正当防卫;(5)对防卫过当,紧迫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6)对过失违法不能实行正当防卫。别的,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损害,因此进行所谓防卫,不是正当防卫。
事例二:无业游民赵某为还赌债于某日晚将一刚下晚自习走在回家路上的中学生钱某拦住,持刀架在其脖子上要求钱某把钱拿出来。在此过程中,赵某遽然想起自己年青求学时的痛苦,遂良心发现,觉得学生不幸,便脱身脱离。看着拦路抢劫者离去的背影,肝火未消的钱某从地上捡起一石块将赵某砸伤。
钱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不是,由于正当防卫有必要是不法损害正在进行时才干施行,这是正当防卫的时刻条件。本案中,赵某在违法形状上属违法间断,不法损害现已完毕,此刻进行防卫属过后加害或过后防卫。过后防卫不是正当防卫。除此之外在下列状况施行防卫也属过后防卫:(1)不法损害人已被制服;(2)不法损害人现已损失损害才能;(3)不法损害人现已逃离现场;(4)不法损害行为现已形成严峻结果而且不可能持续形成更严峻的结果。别的,在不法损害没有开端进行所谓“防卫”的,称事前加害或事前防卫。事前防卫也不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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