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行政处罚设定权层次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6 01:36
【行政处分的概念】行政处分设定权层次
行政处分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背行政法规没有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详细行政行为。
(1)法令的设定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拟定的法令能够创设各种行政处分,且对约束人身自由的行政处分的创设具有专属权。
(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由国务院拟定的行政法规,创设权方面能够创设除约束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分;规则权方面,法令对违法行为现已作出行政处分规则的,行政法规必须在法令规则的给予行政处分的行为、品种和起伏的范围内规则。
(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创设权方面,能够创设除约束人身自由、撤消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分;规则权方面,法令、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现已作出行政处分规则的,地方性法规能够在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给予行政处分的行为、品种和起伏的范围内规则。
(4)行政规章的设定权。创设权方面,只能创设必定数额的罚款和正告的处分;规则权方面,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能够在法令、法规规则的给予行政处分的行为、品种和起伏的范围内作出详细规则。
除上述法令、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对行政处分加以创设。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