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的赡养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1 13:10
子女和继子女对爸爸妈妈负有奉养职责这是不行厚非,但是在子女和继子女逝世或许无才能奉养爸爸妈妈的景象下,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对祖爸爸妈妈和外祖爸爸妈妈有奉养职责。下面咱们就跟听讼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法令是怎么规则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的奉养职责的,以及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奉养祖爸爸妈妈和外祖爸爸妈妈的条件有哪些。
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的奉养职责
《婚姻法》第28条规则,有担负才能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关于子女现已逝世或许子女无力奉养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有奉养职责。
由此可见,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发生奉养职责应满意两个条件:
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担负才能。
无担负才能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当奉养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的职责。
2、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的子女现已逝世或许子女无力奉养,并且自己需求奉养。
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革除奉养职责。
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的子女尚在,但已损失奉养搀扶才能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当此项职责。
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的奉养职责
《婚姻法》第28条规则,有担负才能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关于子女现已逝世或许子女无力奉养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有奉养职责。
由此可见,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发生奉养职责应满意两个条件:
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担负才能。
无担负才能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当奉养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的职责。
2、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的子女现已逝世或许子女无力奉养,并且自己需求奉养。
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革除奉养职责。
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的子女尚在,但已损失奉养搀扶才能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当此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