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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民事诉讼公民可提“异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09:31
哪些民事诉讼公民可提“贰言”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因为不知道提贰言之说,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其实,提贰言也是你的权力。民事诉讼法就明确规定了三大“贰言”。
一、管辖权贰言
1)人民法院受理案子今后,当事人以为该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而提出将案子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恳求。
2)管辖权贰言的条件:一是有必要由被告或有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二是有必要在法定期间提出,即在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期间。三是只能在第一审法院提出,二审、重审、再审程序不能提管辖权贰言。四是应以书面形式提,但简易程序能够口头提出。
3)经法院检查,以为管辖权贰言建立,法院应将案子移送有关法院;贰言不建立的,法院判定驳回。当事人对法院驳回管辖权贰言或以为贰言建立的判定,能够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判定,但二审判定后,对判定的申述,不影响法院持续审理。
二、付出令贰言
1)是指债款人对人民法院付出令所依靠的现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所提出的不同定见。
2)付出令贰言的条件:一是贰言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不具有贰言效能。二是贰言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收到付出令之日起十五日内。
3)债款人以为付出令不妥,如互有债款、利息过高级只要在法定期间提出了书面贰言,付出令就应判定完结。不管贰言所持的理由是否充沛,都不影响贰言的建立。债款人提出贰言时,能够不附任何理由,不用指明付出令有违法不妥之处,人民法院也无须检查贰言是否有理,贰言一经提出就应判定完结。付出令完结,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另行申述,法院另行审理。但债款人在法定期限不提书面贰言,又不实行付出令的,付出令与判定具有平等法律效能,债权人能够据此请求法院强制履行。当时,运用付出令处理经济纠纷方便快捷,法院运用较多。
三、履行贰言
1)在履行过程中,案外人对履行标的提出不同定见,建议实体权力叫履行贰言。
2)履行贰言提起的条件:一是有必要是案外人提出。请求履行人和被履行人对履行有定见不作为履行贰言。二是案外人对履行标的建议自己的实体权力。如资产属自己一切,或履行人作为不作为触及自己权益。三是有必要在履行程序结束前提出。履行结束的应经过新的诉讼处理。
3)履行贰言经检查,以为理由建立的,应报院长同意中止履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作出新的判定。以为无理由的,应当驳回贰言。案外人贰言被驳回后,不得无理阻止履行,不然法院有权采纳相应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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